他沒有先提出對哪一個人怎麼處理,而是丟擲了事:“在研究處理這六人之前,我們先就兩件事做一個集體的研究意見。第一件事,一個領導幹部人半夜去約會情人,結果被人家老公抓住了,他把情人的老公打成了輕傷,大家說一下,該怎麼處理?”
羅秉虔不上套:“李書記,你說的這個人是誰呀?”
李全喜道:“我們先對事不對人,舉手表決一下。”
陳新華和李蕊先舉了手:“這還用說嗎?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性關係本就是違紀行為,把人打成了輕傷就是違法了,如果那個情人的老公不原諒,必須判刑的。這樣的人只能雙開。”
羅秉虔有點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不想表態。
可他的人猶於被陳新華擠兌上了:“羅秉虔同志,你是紀委書記,按說原則立場應該是堅定的,對這類事情,你必須先表個態。”
這種不提名的事情,如果羅秉虔還不表態,那就是故意的了,李全喜完全可以拿他去給市委說事。羅秉虔只好說道:“如果事實存在,這個人應該雙開。”
李全喜因勢利導:“大家都舉手表決。”
羅秉虔帶了頭,全體舉手,就連武裝部長也不例外。
李全喜又說了第二個:“第二件事,有一個黨員幹部,以別人的名義接受了一個開發商開發的某條大街的三間門面房,每年收的房租都是租房人用微信轉到了他的手機上了。現在已經形成了事實了,證據就在我這裡,我想問一下,大家認為對這個黨員幹部該怎麼處理?”
李蕊又接上了:“這還用問,三間門面房,價值最少超百萬,屬於收受鉅額賄賂,應該被雙規,最少先免去他的職務。”
李全喜道:“大家也舉手表決?”
政法委書記逯雲峰看到羅秉虔給他使眼色,就說道:“這些事到底存不存在?如果不存在的話,我們表決這個有啥意義?如果存在的話,怎麼不把人名說出來?”
李全喜道:“證據就在我這擺著,如有一點虛假,算我有問題,我可以引咎辭職!我現在就問對這個事的當事人怎麼處理!”
話說到這個份上了,逯雲峰也不好糾纏下去,只好不說話了。
陳新華舉起了手:“我同意先免職,再交給紀委監委審查調查。”
羅秉虔一聽這事最後還是要落在自己手裡,也舉起了手。接下來的結果可想而知,全體通過了這個提議。
李全喜說完,不再玩了,直接說道:“我說的這兩個人,第一個就是邱豐收,第二個就是夏得雨。既然大家已經有了一致意見,那我就把證據給大家傳著看一下。”
羅秉虔傻眼了,李全喜把他們都玩了,而且讓你無法翻身的那種玩法。
等大家傳看了一遍,李全喜說道:“鑑於夏得雨。邱豐收違紀違法嚴重,又涉嫌在工作時間聚眾賭博,搞異性陪侍,還和這些失足女保持長期性關係,我建議對這倆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大家舉手表決吧,同意我這個意見的請舉手。”
羅秉虔雖然被擺了一道,可他無法反對,他們已經舉過手不說,這時候再反對就是明顯的包庇,只好舉起了手。
就這樣,夏得雨和邱豐收的處理結果出來了,下一步要移交給紀委監委和司法機關去處理。
接著,李全喜又說道:“下一個,我們對城管局長邵新寬的問題進行通報,並進行表決。”
羅秉虔不再上套,急了:“李書記,如果你有證據你就拿出來,不要再玩那一套了。你有證據嗎?”
就在李全喜檢視手機資訊要尋找證據的時候,門口又一個聲音響起:“誰說沒有證據,證據在我這裡!”
常委們一看,瞪大了眼睛:“他怎麼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