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乖乖,他耳朵沒毛病吧,他沒聽錯吧,什麼叫“我的妻子”?
“你……”大鬍子表情複雜,“你是不是強迫人家了?強行公證?不是你人怎麼可以這樣?肯定是你逼人家的,就算不是強迫,也是你偷偷乾的!”
“……”該死,這貨居然說對了。
“不過,挺好的。”大鬍子拍了拍他的肩膀,“那時候我們一夥人尋思,到底什麼樣的女人才能受得了你。然後大家得出了一個結論,沒有!哈哈,真想看看,是怎樣的勇士,能喜歡這樣的你!”
“幫我找到她,你就能見到。”楚宴淡淡說,他看向大鬍子,“開個價。”
大鬍子愣了愣,然後拉下臉,“楚宴,你當老子是什麼人?告訴你,我格爾維斯·拉可是一個能為兄弟兩臂插刀的英雄!別說是找你的媳婦,就是找你兒子我都當仁不讓!”
“……”這貨不覺得這句話有毛病嗎?
“傑森呢?那個大塊頭,很久沒見到他了。跟著你,肯定屁事很多吧?哈哈,等見到他,我一定要好好嘲諷他!”格爾維斯暗搓搓地想。
“他明天到。”
“不過,”格爾維斯摸著下巴,“你為什麼來找我?我可是很多年不涉及那些打打殺殺的事情了。你手下的勢力我聽說過,‘不法之地‘,被畏懼的王都。可是很了不起啊!我覺得,如果你們都找不到她的話,那我也無能為力。’”
楚宴搖了搖頭,“不,我覺得,這件事只有你辦得到。”
嘿嘿嘿一見面就把他往天上甩,這可不好啊,他會膨脹的啊!
“怎麼說?”
他的目光充滿信任,彷彿又回到了他們四個人,扛著槍在叢林裡奔跑,身後都是流彈的日子。
“因為,你是海上的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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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爾維斯·拉曾經是一個海盜,二十年時間,他從一個裹著頭巾在船頭迎風學泰坦尼克號的小屁孩,長成了擁有五十艘船,佔領一片海域,無人敢來犯的海盜頭。
日子過的好好好的,他突然就說不想繼續當海盜了
“太無聊了。”他這麼說,轉身就去了南美洲,當傭兵。
那個時候,他雖然有相當豐富的海上經驗,但到了陸地上還是一條死魚。雖然身形魁梧,力氣巨大,但被各傭兵隊伍嫌棄。
所以那個時候,他經常呆在傭兵酒吧,喝悶酒。有時遇到了想和他一起組隊拿懸賞的人時,他興奮地跳起來打算去大幹一番,卻被多嘴的同行弄黃了生意,“你別跟他去,你不知道嗎,這傢伙就是格爾維斯·拉,業界毒瘤,帶上他,任務一定失敗。”
他的名字,如雷貫耳,但可惜是驚雷,不把人劈死都把人嚇出魂的那種。
所以人立刻不要他了,而憤怒的格爾維斯肯定不會放過那個多嘴的人。抓起來打上一架,把酒吧弄得亂七八糟,賠了一大筆錢,窮的不行。
這種事情來一次就算了,要是來幾次,還找不到活幹,那就完蛋。
他也想過要不然自己單幹算了?可是……反正結局,就是失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