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條款是陳律師按程龍要求擬定的,合法合規,但核心很明確:
程龍用錢換取了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三人是明面上的老闆和經營者,但真正的拍板人,是程龍。
卡爾仔細看了合同,對股份比例和條款沒有異議,這比他預想的要好,程龍並沒有要絕對控股權,給了他們相當大的運營空間。
他率先拿起筆,簽了字。
戴夫對條款不太懂,但信任程龍,也乾脆地簽了。
老貝爾看得最慢,逐條看完,問了兩個關於“重大事項”具體範圍的問題,程龍解釋後,他也鄭重地簽下了名字。
三份簽好的合同,程龍收回兩份,另一份留給對方。法律上,投資關係正式確立。
“錢怎麼用,你們各自有譜。”程龍收起合同,“卡爾的回收站,可以升級裝置,擴大收貨範圍,甚至可以嘗試做些簡單的分揀加工,提高利潤。戴夫的地溝油,理順渠道,看看能不能搞個小型的預處理,或者聯絡肥皂廠、飼料廠,拓寬銷路。貝爾,你的公司先搭起架子,把願意幹正經活的兄弟資訊登記好,接點零散的搬運、清理、臨時安保的活兒,積累口碑。記住,賬目要清楚,每一分錢花在哪裡,都要有記錄。我會定期看報表。”
“明白,老大!”三人齊聲應道。
程龍問老貝爾:“擺攤的事,怎麼樣了?兄弟們還順利嗎?”
老貝爾表情嚴肅了些:“攤子是擺起來了,賣吃的,羊湯、墨西哥捲餅、還有幾個會做家鄉小吃的兄弟也支了鍋。生意還行,第一天就賣了百來份,本錢快回來了。但是……”
“有人來找麻煩。不是華清幫的人,是另一夥。在咱們攤子附近轉悠,說咱們搶了他們的地方,擋了他們的生意。還掀翻了一個兄弟的調料罐,差點打起來。”
“另一夥?”程龍皺眉,“唐人街除了華清幫,還有別的成氣候的勢力?”
“有。”老貝爾點頭,“是個武館。在唐人街東頭,開了有些年頭了,教功夫的。館主姓馬,聽說早年從大陸來的,手底下有真功夫,也收了不少弟子。那些弟子不少沒正經工作,就在唐人街擺攤,賣些小吃、手工藝品,也有些幹力氣活的。東頭那片好位置,幾乎都是他們武館的人在擺。咱們現在插進去,他們覺得搶了地盤。”
“武館?”
程龍挑了挑眉。
這倒有點意思。
在美利堅的唐人街,武館往往不僅僅是個教拳的地方,更是某種社群中心,有時候也扮演著保護傘和灰色地帶調解者的角色。
館主有威望,弟子能打,控制一片區域的攤販生意,聽起來合情合理。
“這個馬館主,跟華清幫關係怎麼樣?”程龍問。
“不太好說。”老貝爾回憶道,“聽老街坊提過,馬館主有點看不起陳愛國他們這種撈偏門起家的。華清幫也不太敢輕易招惹武館,那些練家子真動起手來不好對付。兩邊井水不犯河水,但也沒什麼交情。”
程龍思考著。
武館這倒是個意外因素。
硬碰硬,兄弟會現在這些人,打打普通混混還行,對上真有功夫底子的武館弟子,恐怕要吃虧。
“咱們擺攤的地方,離武館控制的區域多遠?”程龍問。
“隔了一條街。但咱們生意好,把他們那邊的客人吸引過來一些。”老貝爾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