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完了徐聞案,林川重新坐回公案後,目光如隼,直刺跪在堂下、已被剝去吏服的典史吳萬。零點墈書 首發
接下來,該算算這位膽大包天的典史,威脅自己這個朝廷命官的事了。
“清平縣典史吳萬。”
林川的聲音不帶一絲溫度:“爾食朝廷俸祿,雖未入流,亦是公門中人,本憲代天巡狩,糾察地方,爾在永寧鄉率眾圍捕、謾罵監臨上官,擅動枷鎖,這《大明律》裡關於‘毆辱大臣’、‘擅拘監臨’的條文,爾是讀進了狗肚子裡,還是覺得這清平縣是爾吳家的法外之地?”
一個未入流的典史,對著正四品的省級司法監察大佬又是鎖拿又是辱罵,這劇情放在現代,大概就是個派出所協警要把微服私訪的省廳督察給拷了。
這已經不是鐵頭功了,這是自殺行為。
林川收回思緒,目光落在堂下。
吳萬已經癱成了爛泥,官服被剝了一半,歪斜地掛在肩膀上,像個滑稽的戲子。
他額頭死死抵著冰冷的地面,聲音顫抖:“大人饒命!下官有眼無珠,下官真不知是大駕臨凡啊!”
“不知?”
林川猛地一拍驚堂木,震得公案上的火籤筒嘩啦作響。
“不知便能聚眾圍捕?不知便能信口開河?若今日坐在那院裡的不是本憲,而是尋常百姓,是不是這會兒已經被爾鎖進大牢,屈打成招了?”
林川長身而起,官袍上的獬豸補子在燈火下透著股子殺氣。
“爾在永寧鄉橫行之時,何曾想過律法?身為典史,掌一縣緝捕,卻與鄉紳勾結,威逼落難秀才,構陷無辜家僕嗎?爾眼中無朝廷,心中無君父,唯有吳家之私利!”
林川沒有提及什麼私人恩怨,口中所出皆是《大明律》的森嚴條款:
“按律:罵詈五品以上監臨長官者,杖一百;聚眾綁縛、擅拘大臣者,革職為民,枷號發落,吳萬,爾之罪,實乃公門之恥。”
他抓起一枚漆黑的令箭,重重擲於堂下。
“革去吳萬典史之職,沒為庶民,於縣衙大門前枷號三日,遊街示眾,以儆百吏!”
兩側皂隸齊聲高喝:“威武!”
吳萬被如死狗般拖了下去,那沉重的木枷扣合聲,敲響了他在官場的喪鐘。
內堂屏風後。
徐秀才的未婚妻吳婉兒,扶著冰涼的柱子,臉色慘白。
她親眼看著父親被杖責,看著兄長被鎖拿。
那原本在別人眼中高不可攀、能遮風避雨的吳家大樹,在那個坐在高位上的上官面前,竟像是紙糊的一般,一捅就破。
後悔嗎?
可能有。
但更多的是一種虛脫般的荒謬感。
當初退婚時,自己也曾暗自歡喜,覺得終於能擺脫那個守著窮房子的徐聞,去趙家過那舉人娘子的富貴生活。蘭蘭文穴 蕞新彰截庚鑫快
。己自了不給都麼什,氣傲一那了除,的書讀死種這聞徐,得覺至甚
。霆雷的司察按了來引竟,死一這聞徐,到想沒萬萬兒婉吳可
。吧應報是就抵大這
。了黃要也概大,事婚的家趙,白明裡心,尖鞋紋雲的制繡心己自看了看頭低
。眼一看多再會不絕,家人的樣那人舉趙,子的地掃聲名、罪獲皆兄父個一,朝明大這在
”。堂上達唐,宣“
;)(_retpah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