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入仕,我熬成了大明權臣》第169章 連斷三案,威名赫赫(1)

作者:東方笑笑生·4個月前

審完了徐聞案,林川重新坐回公案後,目光如隼,直刺跪在堂下、已被剝去吏服的典史吳萬。零點墈書 首發

接下來,該算算這位膽大包天的典史,威脅自己這個朝廷命官的事了。

“清平縣典史吳萬。”

林川的聲音不帶一絲溫度:“爾食朝廷俸祿,雖未入流,亦是公門中人,本憲代天巡狩,糾察地方,爾在永寧鄉率眾圍捕、謾罵監臨上官,擅動枷鎖,這《大明律》裡關於‘毆辱大臣’、‘擅拘監臨’的條文,爾是讀進了狗肚子裡,還是覺得這清平縣是爾吳家的法外之地?”

一個未入流的典史,對著正四品的省級司法監察大佬又是鎖拿又是辱罵,這劇情放在現代,大概就是個派出所協警要把微服私訪的省廳督察給拷了。

這已經不是鐵頭功了,這是自殺行為。

林川收回思緒,目光落在堂下。

吳萬已經癱成了爛泥,官服被剝了一半,歪斜地掛在肩膀上,像個滑稽的戲子。

他額頭死死抵著冰冷的地面,聲音顫抖:“大人饒命!下官有眼無珠,下官真不知是大駕臨凡啊!”

“不知?”

林川猛地一拍驚堂木,震得公案上的火籤筒嘩啦作響。

“不知便能聚眾圍捕?不知便能信口開河?若今日坐在那院裡的不是本憲,而是尋常百姓,是不是這會兒已經被爾鎖進大牢,屈打成招了?”

林川長身而起,官袍上的獬豸補子在燈火下透著股子殺氣。

“爾在永寧鄉橫行之時,何曾想過律法?身為典史,掌一縣緝捕,卻與鄉紳勾結,威逼落難秀才,構陷無辜家僕嗎?爾眼中無朝廷,心中無君父,唯有吳家之私利!”

林川沒有提及什麼私人恩怨,口中所出皆是《大明律》的森嚴條款:

“按律:罵詈五品以上監臨長官者,杖一百;聚眾綁縛、擅拘大臣者,革職為民,枷號發落,吳萬,爾之罪,實乃公門之恥。”

他抓起一枚漆黑的令箭,重重擲於堂下。

“革去吳萬典史之職,沒為庶民,於縣衙大門前枷號三日,遊街示眾,以儆百吏!”

兩側皂隸齊聲高喝:“威武!”

吳萬被如死狗般拖了下去,那沉重的木枷扣合聲,敲響了他在官場的喪鐘。

內堂屏風後。

徐秀才的未婚妻吳婉兒,扶著冰涼的柱子,臉色慘白。

她親眼看著父親被杖責,看著兄長被鎖拿。

那原本在別人眼中高不可攀、能遮風避雨的吳家大樹,在那個坐在高位上的上官面前,竟像是紙糊的一般,一捅就破。

後悔嗎?

可能有。

但更多的是一種虛脫般的荒謬感。

當初退婚時,自己也曾暗自歡喜,覺得終於能擺脫那個守著窮房子的徐聞,去趙家過那舉人娘子的富貴生活。蘭蘭文穴 蕞新彰截庚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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