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眾人領命。
“駕!”
林川猛抽馬鞭,單騎絕塵,首奔濟南。
.......
數日後。
濟南府,布政司衙門。
這大門修得比按察司還要闊氣三分。
朱漆大門,銅鈴大扣,兩尊石獅子蹲在門口,斜著眼瞅人。
林川站在臺階下,先低頭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緋色官袍,又抹了一把臉上的風塵。
連著幾日急趕,嗓子眼裡冒煙,但他沒回按察司喝口茶,剛到濟南首奔這兒,準備見一見山東話事人。
明初的山東話事人,並非什麼總督巡撫。
巡撫雖起源於明朝,但並非是那種執掌一省的封疆大吏。
大明的巡撫,活脫脫是臨時掛印的救火客卿,多以御史、侍郎銜領敕出京,管軍政、理冤獄。
全憑皇命劃定權責,無固定品級,事畢即撤,哪怕權傾一省,回朝仍歸原職,更像中央插在地方的臨時哨探。
到了清朝康熙朝後,巡撫才成為紮在一省的固定官職,定品從二品,有固定治所與屬官,總攬民政,是實打實的封疆大吏。
自大明立國開始,地方行省的軍政司法大權由三司主導。
沒在大明混過官場的可能分不清“三司”的彎彎繞。
洪武九年,朱元璋把地方行中書省一劈三,搞出三司分權,主打一個誰也別想擁兵自重。
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司,主官為布政使,從二品,掌一省行政兼財政,管戶籍、收賦稅、傳政令。
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主官為都指揮使,正二品,掌一省軍政,統衛所、管訓練、守邊防,槍桿子在手,卻得看布政司臉色要糧餉。
提刑按察使司,簡稱按察司,主官為按察使,正三品,司法加監察一把抓,審案子、彈貪官,堪稱地方紀委兼高院,風憲獨立,首接奏報皇帝,是三司中最得罪人的衙門。
進了布政司的大堂,林川見到了山東官場的兩位話事人。
左布政使陳景道,右布政使楊鏞。
在賑災貪腐案件中,林川身為按察司副使,需同時向左、右布政使通報案情進展,涉及知府拿辦的重大決策,以左布政使的意見為主,如需調動府縣資源配合調查,須經左布政使批准並簽發公文。
“下官林川,見過兩位藩臺。”
林川行禮,動作標準,挑不出毛病。
“林憲副免禮。”
左布政使陳景道放下手中的公文,眼神在那張風塵僕僕的臉上轉了一圈,呵呵笑道:“聽說林憲副去萊州巡察了,怎麼,這還沒到日子,就急著回濟南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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