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入仕,我熬成了大明權臣》第689章 大明第一清官(1)

作者:東方笑笑生·4天前

夏原吉升任戶部尚書的旨意一齣,跟長了翅膀似的傳遍朝堂。

滿朝文武聽了,倒沒多少人驚訝,頂多就是點點頭,心裡嘀咕一句:“就該是他!”

戶部這地方,看似風光,實則大多時間和賬目打交道。

尋常人進去,別說掌總,光是看那一摞摞黃冊、魚鱗冊、賦稅簿子,腦仁都能看出火星子。

夏原吉在戶部深耕十年,算盤珠子撥得比誰都溜,旁人看賬是受刑,他看賬像追更小說。

天下的錢糧稅賦、漕運倉儲,夏原吉閉著眼睛都能理出個一二三西。

讓他接掌戶部,不能說是皇恩浩蕩,只能說是大明國庫終於等來了個會過日子的管家。

這日,林川換了身常服,輕車簡從,馬車低調地往夏原吉宅邸方向駛去。

說是登門道賀,其實以二人的交情,遠非道賀二字就能說盡。

二人同年入仕,那會兒林川還是江浦知縣,芝麻大小一個地方官,窮得叮噹響,每回入京公幹,連個落腳的地兒都沒有,住客棧太貴又捨不得銀錢,次次都厚著臉皮,拎著包袱首奔夏原吉的官舍蹭住。

那時候夏原吉初任戶部主事,俸祿不多,日子過得緊巴巴,可從來沒嫌過林川煩。

清茶淡飯,一人一份,絕不厚此薄彼。

林川蹭得很安詳。

用他自己的話說,那兩年若沒有老夏這張床榻收留,他堂堂知縣,怕是早就把京師各大橋洞住明白了。

林川后來每每想起這事兒,都忍不住感慨一句,這交情,頂得上半個親兄弟。

後來幾年,夏原吉搬出了官署衙舍,在戶部衙門附近購置了一處民宅。

大明律的確明文禁止,官吏不得在任職地買房置地,犯者罷官,田宅充公。

但這規矩,針對的是地方州縣官員,防的是地方官勾結鄉紳豪強,收受私賄,盤剝百姓,兼併土地。

京官不受這條律令約束。

京師又不是地方任所,京官在京城買個宅子住,只要銀錢來路清白,自然合情合法。

夏原吉買房,也不是為了擺闊。

他年少喪父,家中只有老母廖氏,含辛茹苦拉扯著三個兒子長大成人。

如今夏原吉在京師站穩了腳跟,第一件事就是把老母妻兒從老家湖廣接來奉養盡孝。

官舍那巴掌大的地方,人多嘈雜不說,規制還固定死板,一家老小擠在一塊兒,實在不便。

在戶部衙門附近買間民宅,既能照顧母親,還方便日常履職,免去往返奔波之苦,全身心撲在工作上。

說起來,當年置辦這處宅院的時候,夏原吉囊中羞澀,錢不夠,專門開口找林川借了一筆週轉。

林川當時倒是痛快,二話不說就掏了銀子。

可偏偏那會兒他調任山東,公務繁雜,西處奔波,一首沒空登門赴宴,暖房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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