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是不對的。
打人肯定是不對的。
可我確實是沒有辦法壓制住內心的狂躁。
小龍警官這麼好的人,卻因為隨車押送許臨去醫院,而被波及牽連,生死未卜。
可這一切到了許臨的口中,電話裡的小龍警官,竟只是一句輕飄飄的‘那小警察好像是死了’‘但真不是我的錯’。
甚至就在剛剛和我對話的資訊當中,他還給‘我’編織未來,編織幻想。
在他所幻想的美好未來之中,吳春明得陪他吃苦,小龍警官成了羞於提起的瑣碎......
他能有好生活,那其他人怎麼辦?
吳春明憑什麼放下一切陪他走?
小龍警官只是盡忠職守,押送一個人犯去醫院,又做錯了什麼?
還有別老是外國外國的,外國的月亮可沒有特別圓。
先前許臨在外國的實驗室被排擠,難道這一回再重來就能夠過上截然不同的人生嗎?
以他的懦弱,也無非是重蹈覆轍一趟吧?
況且,‘重蹈覆轍’核心前提是預設還有一次重蹈覆轍的機會。
可許臨憑什麼能有重來一次的機會?
我可從來不贊同什麼‘壞人會改過的,再給他一次機會重新開始,他會改過自新’之類的話。
如果給他們重新開始的機會,那他們之前犯的那些錯怎麼辦?
那些被他們犯的錯所傷害的人怎麼辦?
沒有人有原諒的權利。
對我而言,沒有人有原諒他們的權利。
甚至是被傷害的人也沒有。
畢竟若是被傷害的人輕而易舉就原諒了傷害的人,那被其他目睹兇手為惡,卻發現不必受嚴重懲罰的潛在犯罪者來說,無疑是一次慶典。
輕易原諒的人,會做下極差的表率。
這對往後的秩序來說,只會是一次次嚴厲的挑戰。
犯了錯就該罰,該打。
不必成日喊著什麼仁愛慈悲。
那些成日高舉著牌子,為犯罪者謀求權益的人,要麼就是潛在的犯罪者,要麼就是棍子還沒有打在自己的身上,還不知道疼。
什麼‘人權’‘待遇’?
!行才人個是方對要也碼起那
。期刑的年百幾了判被只,刑死有沒家國個那為因卻,兒個十幾了殺次一,校學進闖槍著帶,者罪犯的家國個某過看前先我
?用麼什有期刑的年百幾
。的樣一是都年千幾和年百幾
。了死就歲五十七到活人個這,年千幾上判被是怕哪
?嗎罰懲到能能年千幾的面後
。能不
。罰懲到不得者罪犯那
。活生獄監了起樣一假度像至甚者罪犯個那,件條的流一上界世段階現是件條獄監的家國個那於由至甚
。意笑的刺諷抹那角我,裡影倒視電時聞新個這到看時當我得記還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