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剛剛回到家裡就被張小雯抱住。
衣服扔的到處都是,沙發上的戰鬥打響了。
張小雯喘著粗氣,“當家的,我想要個孩子。”
突然的話讓李牧愣了一下,張小雯見李牧停止了動作。
“當家的,你是不是不想?”
“沒有,沒有不想。”
戰鬥繼續,半個小時以後,二人相擁在一起。
“你現在是離婚的,生孩子會很麻煩,孩子上戶口也是一個問題。”
李牧柔聲道。
“我知道的,我不怕,我不怕,我想要個孩子。”
張小雯眼眶溼潤的抱著李牧。
“我得找個合理的身份和你登記結婚,這樣你才不會受委屈,孩子也不會上不了戶口。”
張小雯不懂這些,“這要怎麼弄?會不會很麻煩?”
“這事我來想辦法吧。”
現在這個年代頂替他人名字去工作,參軍的事情還是很普遍,找幾個人頂替名額,重新換個身份就不難。
還有一些有點關係的人,隨便來個介紹信,寫個名字,去新的單位就是新的名字,現在很多流民、逃荒的,名字和過去壓根沒關係。
重新上了戶口,就是一個新的身份,李牧作為政保處的,經常查案子都會用到新的身份掩護。
現在這個年代,弟弟拿著哥哥身份去當兵,去工作,很常見,沒有聯網之前壓根就查不出任何問題。
等到聯網以後,李牧隨便都能安排張小雯去香江或者其他地方。
之前李牧並沒有弄這玩意,因為一首沒有這個需要,就像後世特工都會有很多合法的身份一樣。
張小雯見李牧久久沒有說話,“當家的,這個事情會不會很難?太難就不辦了,我先把孩子生了,再找人想辦法上戶口,我不怕別人指指點點。”
這年代沒有結婚生子會被人指指點點說不守婦道,周圍的人會看不起,甚至會丟了工作。
李牧抱著張小雯,這個懂事的女人,“這事不難,我去辦就可以。”
張小雯有點不信,“真的嗎?”
“嗯,真的。”
戰鬥繼續,這次足足持續了一個半小時,此處省略一萬字。。。。
......
五天時間一晃而過,除了給秦剛弄肉,李牧都沒有出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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