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都想裝不認識,恨不得把名字從戶口本上劃掉。
跑一趟火葬場,接個骨灰盒,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再加個全套葬禮?這不是趕鴨子上架,硬往他肩上壓石頭嘛!
他臉一下拉長了,語氣也硬了。
老太太聽了,愣了幾秒,低頭搓了搓圍裙角,終於嘆了口氣:“......也對。他沒錢,我也掏不出棺材本。讓你墊,也不合適。”
“行吧,葬禮就不辦了,家裡設個靈位,點根香,讓他走得安心些。”
何雨柱點點頭:“成。四天後行刑,我去現場。燒完我就取骨灰,當天埋了,絕不拖。”
說完,他起身就走。
跨出門檻時,步子明顯慢了半拍,背影透著股子憋屈勁兒。
一大爺的事兒,老太太樣樣都想管,樣樣又做不了主——最後全甩給他頂著。
他心裡門兒清:這不是幫忙,是拖後腿。關鍵他現在還在軋鋼廠鍋爐房蹲著燒火呢,壓根沒機會回後廚露臉。心裡那叫一個憋屈!
自己都快顧不上自己了!
還非得頂著被指指點點的風險,去給一個馬上就要上刑場的人料理身後事?換誰攤上這事都不想沾手啊!
可為了老太太,再不樂意,也得咬著牙硬上。
這天晚上,全院都在傳東旭被十大所“十事”了。
何雨柱和老太太卻兩耳不聞窗外事,門都沒出,就窩在家裡發悶。
整晚氣氛沉甸甸的,像壓了塊大石頭。
第二天天剛麻麻亮,何雨柱還沒洗漱完。更沒來得及換工裝,門口就響起了敲門聲。
來的是警察,穿制服。戴大蓋帽,正正經經站在那兒。
他一開門,整個人都愣住了:“哎喲?警官同志,您這是......找我有啥事兒?”
領頭那位掏出本子翻了翻,開口道:“何雨柱,跟你通個氣——明天,易中海要回四合院一趟。”
“啥?一大爺要回來?!”他脫口而出,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他不是......判了死刑,連日子都定好了嗎?咋還能出門?”
腦子嗡一下,以為自己聽岔了,下意識又問了一遍:“真......真讓他回來?”
警察點點頭:“不是放人,就是回來待一天。三天後執行,臨走前他提了個心願——想回院裡看看,尤其想見你和老太太一面,再吃頓你親手做的飯。行不行?你點頭,我們下午等你下班後送他過來,時間緊,就一個小時,得掐著點兒。”
“哦......原來是這麼回事啊!”他長長舒了口氣,還以為是改判了呢。
“對,讓他安心走。”警察補了一句,“也算圓個念想。”
“這......能行嗎?”對方又確認了一次。
他張了張嘴,沒說出“不行”倆字——人家都登門說情了,還是為個將死之人,怎麼開得了這個口?只好點了頭:“行,那就按您說的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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