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77:我靠趕獵抓魚,一人養三家》第449章 楊楓的第三個迷弟(1)

作者:菌菇湯拌飯·1個月前

傻兄弟經常去楊楓家串門。

楊家的幾個女人中,能跟何大驢玩在一塊的只有楊楓的閨女丫丫。

一大一小經常一塊看小人書。

其中有一套正巧是水滸傳裡,武松打虎的篇章。

楊楓不為所動道:「大夥先彆著急,要是先把這頭老虎打死了,狼群肯定會和咱們拼命。」

「拼就拼唄,難道咱們還怕它們不成?」

王躍進躍躍欲試地晃著手中的半自動步槍,一臉不屑道:「群狼再厲害,還能厲害過咱們槍裡的子彈?來一頭我打一頭,來一對我打一雙。」

「援朝,你不是說你槍法也挺牛嗎?一會咱們哥們配合,把這群狼全都幹掉。」

蔡援朝沉思了一會,說道:「楊楓,你是覺得咱們應該先打狼群,而不是猛虎?」

「不是覺得,就應該這麼打。」

張權端著槍瞄準狼群的方向,一字一句道:「小蔡,你不經常進山,不瞭解這些野獸的習性換在平常,狼群聽到槍響,吃了點虧,肯定會夾著尾巴跑,但是現在就算只剩下最後一頭了,這些傢伙也不會輕易放棄已經到了嘴邊的食物。」

楊楓,張權和何老蔫心裡都有一本帳。

正如張權說的。

換作春天,夏天或者是秋天。

狼群不會和持有武器的人類死磕,可到了食物短缺的冬天,很多情況都會發生變化。

如果狼群不能及時地得到食物。

即使沒有死在獵人之手,也會死在其他野獸的嘴裡。

這頭老虎身上的肉,能讓狼群吃上十天半個月。

另外,此地發生的戰鬥異常血腥。

用不了多久,其他猛獸也會聞著味兒圍過來。

狼群落荒而走,接下來遭遇的很可能是其他野獸的襲擊。

冬季的大山對野獸來說不是家園。

而是弱肉強食的競技場。

楊楓目不轉睛地觀察著前方的戰鬥,說道:「都按張叔說的,瞄準狼群給我往死裡打,誰也不能先傷老虎。」

說起來簡單,但不是誰都能明白其中的意思。

如果先打老虎,等於從狼嘴裡奪食。

狼群會不顧一切地往這邊衝。

要是留著老虎,狼群就會有所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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