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的父親是政委,母親是婦聯主任,從小就是嬌生慣養的獨女,不需要下鄉。
她為了未婚夫瞞著家裡人偷偷報名,父母心疼她,為她打點好了一切,給了足夠的錢票,還買了兩大包的物資寄到大和山公社。
原劇情線中,原主也曾看不慣林斯宸和顏悅悅兩人,曾經大吵大鬧過。
林斯宸騙她說顏悅悅生重病活不長了,用自己只喜歡善良的人綁架原主,哄著她隱瞞關係的同時,拿出所有的物資。
但是林斯宸和顏悅悅不僅沒有心生感激,反而在一次次的身體接觸中互生情愫,揹著原主在一起了。
林斯宸不想放棄原主這個長期飯票,一邊哄著她一邊和顏悅悅偷情。
紙是包不住火的,這件事被脾氣火爆的原主發現後,她氣不過便利用村裡喇叭宣揚出去。
顏悅悅受驚過度進了醫院,林斯宸倒打一耙,說顏悅悅才是自己物件,原主是臆想。
原主不想拿自己的錢給顏悅悅付醫藥費,林斯宸便寫了一封舉報信,舉報原主行資本主義作派,是典型的小布爾喬亞風。
甚至用夏家的未來恐嚇原主。
本就被家裡保護很好的原主沒有經歷過這一場面,看著自己心愛的男人如今變了一副惡毒嘴臉,她驚恐萬狀,只想逃跑,慌不擇路,失足落水而死。
她的一切被林斯宸和顏悅悅佔有,夏家知道後,傷心欲絕的同時調查真相,只得到一個失足落水的答案。
林斯宸和顏悅悅得家裡幫助,早就調回城。
兩人登記結婚,是外人眼裡幸福的青梅竹馬,沒有絲毫對原主的愧疚。在他們看來,反而是原主的“惡毒”讓他們突破枷鎖,真正地走到一起。
夏螢不像原主,在所有知青都聚在一起的時候,便把三人的身份挑明,讓大家吃瓜,也給兩人樹立了很好的“形象”。
雖然原主的執念是想離著有毒的男女主遠遠的,但夏螢沒有立刻這麼做。她就要給他們添堵,才能符合她“惡毒女配”的人設。
在大家議論三人身份的同時,夏螢不忘補刀道:“林斯宸,你既然這麼想照顧她,以後上工的時候也多多幫她吧,記得口糧也分她一些。”
“夏螢,悅悅也是你的朋友,你怎麼能這麼冷血?”林斯宸皺著眉訓斥,夏螢卻依舊高傲地佇立在樹下,如帶刺的紅玫瑰。
誰要是敢碰她,準會被她刺得滿手都是傷。
夏螢抱著雙臂,將驕縱的本性展現得淋漓盡致:“我就是冷血啊,我自己的東西,自己吃還不夠,還要分給她。你現在綁架我,以後是不是還要綁架其他知青同志啊。”
聽了她的話,同行的知青們立刻後退幾步,和林斯宸保持一定的距離。誰不知道他們現在一個月只有30斤口糧的補貼,剩下的需要自己賺工分。
自己都不夠吃,還要接濟別人,他們又不是大聖母。
“夏螢,你別太過分了。我會寫信告訴夏叔叔,告訴他你的所作所為,讓他斷了給你的補貼。”
林斯宸咬牙切齒地說著,察覺到懷中人的顫抖,又收緊懷抱,拍了拍顏悅悅的手臂進行安撫。
看見這一幕,賀主任的臉色更難看了。
“好,你寫吧。”林斯宸怔住,他本以為這樣可以很好地拿捏住夏螢,然而卻適得其反。
他眼睛一轉,眼鏡下的眼睛閃過詭異的光芒,將陰霾隱藏起來。
“螢螢,我知道你很生氣,等我們到了知青點就好了,聽話,不要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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