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腎上腺素的加持下,吉姆的意識被拉長了。
被近身就死定了,自己最多隻有開出兩槍的機會。
舉起槍瞄準的吉姆做出了這樣的判斷。
這甚至都不止是開槍擊中對方就行了——對於將身體完全工具化的殭屍人來說,除非子彈直接搗毀延髓切斷大腦訊號的傳播,否則即便是像肝臟、肺葉、腎臟等致命的要害部位受傷,它們也能夠無視對於常人而言足以失能的劇痛與失血debuff,靠身體裡的殘餘血氧堅持到先將對手殺死再嚥氣。
與它們進行戰鬥,沒有談判的空間、沒有求饒的餘地。那些殭屍就像是位於人類食物鏈上游的獵食者,殺戮時不會有任何的憐憫與猶豫。
自己過去曾經見到過類似的存在,他知道這些純粹的殭屍具備著怎樣的效率。當時在阿波羅生物的實驗場上,自己曾經親眼看到過這些殭屍們把人給活生生的……
該死,都這種時候了,自己還在胡思亂想些什麼呢?!
此時吉姆的身體已經因為危險而進入到了超載的狀態,然而那些透過超頻而多出來的反應時間,他竟沒有全部用去把握最佳的開槍機會。反而是分出了不少注意力去感嘆那些殭屍人的恐怖,以及跑回憶的走馬燈。
也許,這就是正常人類與殭屍人之間在效率上的最大區別吧。
如何進入到忘我的專注狀態,是一項需要大量練習才能勉強掌握的能力。人類的自我意識總是充斥著大量的雜音——就好像無論你怎麼提醒自己這場考試很重要,都防不住它給你迴圈洗腦的音樂。
甚至於越是提醒,雜音就越大。
所以戰場上有經驗的老兵總是會提醒菜鳥,遇到危險時少瞎琢磨多相信自己身體的本能反應,才能提高活下來的機率。
從這個角度來看,吉姆並不是一個合格的戰士。
俄爾普斯路徑的能力需要他時刻與對方共情,只有不斷判斷對方的心理活動,將其與觀測到的大腦電位變化進行關聯,才能夠做到駭入對方的意識裡。
但他不可能跟一具殭屍共情。
所有透過共情來判斷對方意識的嘗試,最終都只會從殭屍那沒有靈魂的寄宿的大腦裡看到自己的虛無的倒影,所以說……
先別TM瞎想了!
掐斷了那些雜音,一直盯著對方那逐漸接近身影的吉姆扣動了扳機。
高斯子彈裡的裝藥電容瞬間釋放出能量點亮槍膛內的線圈,劃有十字切口的彈頭在電磁加速下以三倍音速被推出槍口。
吉姆瞄準的是對方的脖頸。
此刻,兩人之間的距離不到五米,並且對方是沿著一條直線,沒有做任何閃避動作地徑直地衝向自己的。
說難聽點,這就是換個第一次摸槍的孩子來都應該能打中。
然而,吉姆打偏了。
不,那不是打偏了,他瞄準的位置沒有錯,那顆子彈是幾乎貼著對方脖頸划過去的……而他沒打中的原因,是因為對方身體在奔跑中自然的擺動與呼吸時脖頸處肌肉的變化,使得那顆子彈恰好擦邊而過。
或早或晚哪怕0.1秒的時間,這一槍都能擊中目標!
巧合嗎?
還是說,連這也在對方的判斷之中?
吉姆這麼想著的時候,凱麗已經完全衝到他的面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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