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此,李承撥通了公安局長劉志的電話。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
對方正在佔線,大概過了兩分鐘,劉志回撥了過來。
「李縣長,剛才我正在協調工作,請問有什麼指示?」劉志解釋道。
協調工作是幌子,剛才,他在跟縣委專職副書記常遠通話。
「異地公安有沒有反饋結果?」李承問。
調查的第一步,要搞清楚買家是水軍,還是真收到了爛果,才能繼續下一步。
「辦案協作函已經發了過去,在等對方回應。」劉志說。
「大概多久?」李承問。
「同省跨市的調查相對能快一些,保守估計還要三天,跨省協作,可能要一個星期左右。」
按照李承的吩咐,劉志的確把辦案協作函發了過去,但他發的是一般協助,而非緊急協助。
目的是拖延時間。
作為『本地派』,還是跟李承面和心不和的『本地派』,他自然要聽常遠的指示。
「這麼久?能不能加急呀?」李承心情一沉,他隱約察覺到,對方有故意拖延的嫌疑。
「能加急,您放心,這件事關係到我縣的聲譽,我也一直在催辦。」劉志語氣認真的說。
「嗯,儘快。」
李承再次催促一句,結束通話了電話。
這一刻,他有一種孤立無援的無力感。
下午剛到上班時間,李承接到了一通來自市委的電話,讓他下午三點,到市委書記辦公室,周安要約談他。
結束通話電話,李承將手頭的工作簡單交代後,趕往了濱西。
一路上,李承的心情越發沉重。
鬧出這麼大的輿論,不管李承動機是好是壞,他都有推卸不掉的責任。
周安約談他,會是簡單的詢問嗎?
恐怕不是!
「李縣長,周書記叫您進去。」
在秘書間等待了半個小時,兩點五十三分,秘書提前通知李承進入。
「好。」
李承站起身,衝他微微一笑,懷揣著忐忑的心情,踏入了辦公室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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