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歲萌娃殺到,帶着爸爸去復仇》第164章 船走了,她也走了(1)

作者:悅盛·3個月前

洞口距離海平面大約有三西米高,全是陡峭的石壁,外頭是一望無際的大海,遠處有不少大大小小的船。

如果想離開這個島嶼,最好的辦法是貼著船底,神鬼不知地跟著一起走,到了安全地方,再從船底遊向岸邊。

這具破敗不堪的身體能做到嗎?

顯然不行。

身體太差,根本沒辦法長時間在水底下閉氣。

如果沒有昏迷半年,身體素質達到頂峰,跟著船離開不是什麼難事。原主從小在海邊長大,又在訓練營苦苦訓練,什麼絕活都學了點兒。

她一次效能在水底閉氣八分鐘左右,換一口氣,還能繼續閉氣八分鐘。

不管是劍術,槍術,還是近身格鬥,都不輸於人。

只是昏迷後,身體機能在衰退,想長時間在水底下閉氣,很難。

做不到,回去就會被龍飛陽抓住,永遠效忠龍家堡,一輩子別想脫身。

她不能回去,也不想回去,她要離開,必須離開。

不管能不能做到,都要試一試。

為了元元,再苦再難也得搏一搏。

從草叢裡出來,張紫蘭慢慢地往岩石下邊爬,整個人就跟只壁虎一樣貼在礁石上。

一點一點地往下挪。

要先進入海水裡,掩藏自己,才能想辦法靠近船隻,躲藏在船底。

吃過桃酥,喝了生理鹽水,渾身還算有點力氣,爬這種島礁對她來說不算什麼難事。

原主曾經徒手攀爬過米國的一百多米高的金融大廈,就為了去頂層偷一組資料。

現在張紫蘭繼承了這具身體,刻在基因裡的記憶,也讓她變得手腳靈活。

到了海水裡,她彷彿一條魚兒一般自由自在。

運動量大,消耗的很快,幾塊桃酥根本無法支撐多久。

肚子有點餓,瞧見岩石縫隙裡有海蝦遊過,她快速出手抓住,扯斷蝦頭,用力一擠,將蝦肉擠進嘴裡。

雖然難吃,有腥味,但這是補充體力最快的辦法。

必須儘快填飽肚子,找到船隻離開。

不能出現啥意外情況,免得節外生枝,好事多磨,夜長夢多。

抓了五六隻蝦吃完,肚子又有點飽腹感,她停下手,沒有再抓,東張西望,尋找合適的船隻。

她清楚,昏迷的太久,胃口己經縮小了很多。

稍微吃一點就飽,稍微動一動就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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