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口的野雞野兔也被提進來,其他家屬看到紛紛羨慕不已,直誇溫阮厲害。
上了趟山不光救了孩子,還獲得這麼多的野味,有這些肉足夠一家人吃好久。
收拾野味的活自然落在了秦團長身上。
秦海濤收拾完腰都硬了不少,簡單的工作比他在訓練場跑十圈都還累。
羅嫂子:「依我看是你年紀大了,腰板不行了。」
「不可能。」秦團長堅決不相信自己老了,他才三十多,正是青壯年,一定是沒休息好。
像他這種情況在戰士們身上不少見,他們出生入死,身體明面上看著硬朗,內裡的傷只有自己能感受到。
這麼多野味,溫阮一個人也吃不完,就算能放兩三天,也撐不住多久。
在他們臨走時,溫阮不顧羅嫂子反對硬塞了一隻野兔過去。
羅嫂子心裡很是不得勁,自從溫阮搬到他們家隔壁住下後,兩家人一直相處得很好。
溫阮性子和善,人也大方,有什麼好吃的,總是想著他們一口。
野兔這麼金貴的東西,又是值錢的玩意,她自己留著補身體多好,卻總往他們家送。
這樣她心裡很是過意不去,總覺得虧待溫阮。
即便有時候家裡肉菜也會分給溫阮一部分,但總感覺是自己賺了。
溫阮哪能不知道羅嫂子的意思,她覺得既然大傢伙在同一個家屬院,平時互幫互助本就是應當的。
當時在山上遇到這麼危急的情況,羅嫂子也沒有像旁人那樣嚇得拔腿就跑,反而是幫忙一塊制伏惡狼。
這位好鄰居做事果敢,讓她覺得相處起來很舒心。
如果事事都分得清楚,分毫計較,那還算什麼鄰里朋友。
平日裡羅嫂子也常常照顧她,給她送自己做的醃菜,包的餃子,她心裡都記得。
人情本就是你來我往,哪有什麼虧本不虧本,真心相遠比計算得失重要得多。
相較於大人們的推脫,兩個孩子望著肥嫩的野兔,早就忍不住流口水。
「你這丫頭心腸太好了,改明我做了泡椒兔肉給你送一份,嚐嚐我的手藝。」
羅嫂子是川省人,做兔子有一手。
溫阮不太敢吃辣,但此刻也對羅嫂子口中的泡椒兔肉多了幾分好奇,當即笑著點頭:「好,那我就等著吃了。」
「大虎二虎跟嬸嬸再見,咱們回家了。」
大虎二虎乖乖地向溫阮告別,又對著趴在狗窩的烈風揮了揮手,「烈風,我們回家了,明天見。」
烈風是他們經過一下午的商量,給小狼狗起的名字。
最開始是大黑,小黑這種常見的名字,後來還是秦團長提議叫烈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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