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和萬曆結拜,張居正氣笑》第17章 要不你還是起個誓吧(1)

作者:一壇女兒紅·4個月前

一陣交頭接耳後。

秦倉認真道:“你是我的遠方表親,濟南府商河縣人士,年初商河遭雪災,你來投奔我,路上遇到歹人,丟了黃碟和路引......”

林琅點點頭。

秦倉嚴肅道:“你一定記好了,千萬不要說漏嘴,否則咱倆都得被充軍!”

林琅:“記住了!”

秦倉道:“那你背一次。”

林琅道:“濟南府商河縣人士,年初商河遭雪災,我來投奔你,路上遇到歹人,丟了黃碟和路引。”

秦倉點點頭,還是不放心,“一定記好記牢,進宮的時候還要再盤查,到時候千萬別說漏嘴。”

“你就把心放到肚子裡。”林琅笑道:“要是真出了事,我就一個人全扛下來。”

這番態度倒是讓秦倉有點不好意思,將錢袋子還給林琅,只留下了扇子。

扇子是之前說好的,本來就是屬於他的。

另外收錢和不收錢在大明律中判法不同。

這也算是老實人的小巧思吧。

兩人對好口風便不再耽擱,直奔順天府衙。

錦衣衛的擔保的確好用,負責登記戶籍的小吏幾乎沒怎麼盤問,整個流程一路綠燈。

因為是秦倉作保,林琅的戶口落到了香河縣的民戶。

記載身高。相貌。姓名。年齡等資訊的厚棉紙一式三份,戶部。順天府衙。香河縣分別留存。

做完這些,小吏交給林琅一張一尺多的桑皮紙。

開頭寫著一段話:【說與戶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是戶口不明白。】

【教中書省置天下戶口的勘合文簿。戶帖,你每戶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將所管的應有百姓,都教入官附籍,寫著他家人口多少,寫得真著......】

這是洪武三年朱元璋下詔清丈戶口的原話。

說的通俗直白,就是裡面的通假字看著彆扭。

從順天府衙出來的時候,林琅捏著戶貼的手微微顫抖。

終於擺脫了剝奪政治權利的日子!

就這麼說,他現在就算犯了死罪,那也得經過三司會審,內閣複審,皇帝勾決後才能死。

心情大好的他出手很是闊綽,請秦倉在酒樓狠搓一頓。

推杯換盞間,秦倉叮囑道:“咱們說好了,往後可不能打巧的主意。”

“咱們現在是表兄弟,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林琅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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