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心理罪的時間定為在兩千年初,那會智慧手機尚未誕生,甚至於電腦都還沒有在家家戶戶普及開來,並且城市裡的監控設施也還不夠完善,因此辦案過程會更加的麻煩以及苦難。
自己所在的世界無論是從經濟還是科技發展都要更加發達,因此這種差異也實屬正常。
幾分鐘以後,一陣敲門聲響起。
辦公室門推開,一個警員走了進來,朝著裡面的幾人敬了個禮,隨後將手中的案宗資料遞給了一旁的邰偉。
“邰隊長,案宗資料都拿來了。”
警員說道。
邰偉則是衝著他擺了擺手,隨後警員離開了辦公室。
“資料都在這裡了,在我的辦公室裡,你們可以隨意檢視這些案宗資料,有什麼其他需要查閱的資料也可以向我提。”
邰偉說道:“不過我要申明一點,這些資料一定不可以外洩出去。”
“我明白。”
李澤點了點頭,隨後立刻接過郝偉遞來的案宗,直接翻到第二起案件資料看了起來。
之前他們剛剛去過第二起案件的案發現場檢視,其實按照正常順序,是應該先了解詳細案情,再進行現場檢視的。
不過當時還沒有聯絡上邰偉,再加上李澤認為案發現場應該越早檢視越好,所以他也是現在來繼續補充一下案件的相應資料。
大體的情況方木之前已經說明過了,其中包括死者的身份、家庭背景等等。
李澤仔細翻看著現場的詳細報告以及照片,具體的案發情況也漸漸在他腦海中清晰起來。
忽然間,李澤像是看到了什麼意外的地方一般,瞳孔微微放大。
“這個吳強……遇害前是個倍受爭議的人物?”
李澤挑眉看著案宗裡的資料。
資料上面清晰地顯示,吳強曾於一年前,因為跟朋友打賭,將一個叫做張鵬朋友關在車內開啟空調一整夜,結果導致朋友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根據庭審時吳強的描述,朋友當時執意要跟他打賭,說他呆在汽車裡開一夜空調也不會有事,賭注為十萬塊。
為了這十萬塊,他的朋友,一個同樣二十出頭的年輕男子慘死在汽車內。
由於案情特殊,經過長時間的庭審判定後,吳強最終被無罪釋放。
這個案件在當時引起了巨大的轟動,市民們對此案意見分歧巨大。
一部分市民認為,吳強的行為屬於教唆自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就算由於情況特殊,應該從寬處罰,但也絕不至於無罪釋放!
很多市民都認為是吳強家世財富滔天,買通了當時的法官以及庭審人員,認為吳強逍遙法院是對於法律的侮辱。
而另一部分市民則是持中立態度,雖然他們同樣認為吳強應該對張鵬的死亡承擔一定的罪人,但他們還是贊同法院的最終庭審判決。
吳強老老實實地在風口浪尖上待了一陣過後,風波才慢慢過去,這件事情也漸漸地被世人遺忘。
現在吳強意外遇害,當年的案件也是被警員重新挖了出來,整理到了相應的案情報告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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