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五年再重逢,前夫失控求上位》第214章 離婚證(2)

作者:烏龍桃桃·2個月前

離婚的時候,因為她是淨身出戶,沒有財產和子女糾紛,所以她直接找律師簡單擬了離婚協議交給梁陸誠。

她看梁陸誠簽了字,她以為剩下的他都會處理,所以直接拉著行李箱走了。

她手裡是沒有離婚證的。

如果要回瀾城遷走戶口,她還得去民政局補辦。

陳歲玉揉了揉眉心,也沒再多做停留,直接離開了。

但她沒注意到。

在她離開後,從更衣室出來的孟晴。

球場上人不多,就他們幾個。

除了她,都在外面。

因為她剛才去了衛生間,覺得霍崢不會教她打球了,所以她直接來換衣服。

沒想到……

孟晴覺得腦子有些混亂。

三哥說陳歲玉的戶口還在梁家沒遷走。

陳歲玉的戶口怎麼可能在梁家?

還有。

湯媛怎麼了?什麼人命?

她不是出了“豔照門”的事情後就離開了嗎?

孟晴並不在意湯媛的發生了什麼。

她現在滿腦子都是方才梁陸誠的那句話。

陳歲玉的戶口在梁家。

所以……三哥跟陳歲玉其實早就認識?

孟晴突然想到最初霍老太太住院的時候。

明明他們和陳歲玉之前一起吃過飯。

可梁陸誠卻在電梯裡說跟陳歲玉不熟。

這件事,很詭異啊。

話說,陳歲玉好像離過婚吧?

梁陸誠有個女兒,不是溫禾的。

他在瀾城那邊的事情,他只要不說,霍家也不清楚。

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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