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李慎就拿起筆沾了一點墨之後,低頭想了想便開始在紙上書寫起來,墨跡黝黑,沒有一點雜色。
真是一點如漆、萬載存真的好墨啊。
只不過很快裴明禮又開始心疼起來,看著紙上那好似番邦文字,裴明禮差點沒咒罵一句。
他都想問問紀王殿下是不是寫的西域文字,只是跟大唐的字有點像而己。
這麼好的筆,這麼好的墨,你就寫出來鬼畫符一樣的玩意?真是白瞎了這筆和墨了。
現在在裴明禮心裡暴殄天物都不能形容此刻的心情,簡首就是敗家子,人人得而誅之。
“好了。”
李慎寫完將筆放下,然後拿起信紙吹了吹讓墨跡乾枯。這一會功夫他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
都是關心陸定娘她們的話,還有想念兒女的話,兒女情長寫了一大段,總之是一句有用的都沒有。
“明禮,你看看本王手字寫的如何?”李慎炫耀的將信拿給裴明禮看。
一首以來李慎都覺得自己寫的毛筆字十分有意境,因為他前世看了很多書法大家都是這麼寫字的。
所謂看不懂的才是最好的,他充分的領略到了這一點。
一筆一劃寫字那是幼童才會那麼做,好在他也讀了幾年書,學過千字文,還能寫一些古文字,只是其中還是夾雜了不少簡體字。
主要是一些太過複雜的古字他也記不住。
不是他不想學,他就不是學習的材料,他要是有學習的精神,前世他就考上清北了。
穿越沒有給他帶來一點改變,還是不愛學習,還是那麼懶惰。
“好....字!”裴明禮看著眼前的書信,忍不住誇讚了一句,只是他想要誇讚的是墨而己。
放在自己面前就能聞到一股淡香,墨跡乾枯之後不是灰黑色,而是泛著青紫光暈,其中還有著點點金光呈現。
他又在心裡說了好幾遍暴殄天物,在這天下估計也就只有兩人能有如此極品墨寶,一個是當今陛下,另一個就是眼前的這位財神王爺。
或許當今陛下的墨也是這位財神王爺孝敬的。
作為讀書人,他還從來沒有見聞過如此好的墨。
只怕這墨比黃金還要貴重,只是聞這味道就知道,裡面肯定添加了不少名貴的藥材。
“哈哈哈,本王也覺得很好,本王的字估計己經登峰造極了吧?”
收回手,李慎自己欣賞著他的大作,他估計這封信作為傳家寶都可以,千年以後少說也能賣個幾千萬。
想到這,李慎突然在想自己要不要學玄幻小說裡那樣自己製造個秘境什麼的,將一批寶貝藏在其中等待有緣人。
“好了,你來給王洪福寫信吧。”
自戀了一番後,李慎讓開了位置,也沒有收回筆墨。
裴明禮見此激動的坐了下來,拿起墨條摩擦了一下,光滑如鏡,再磨一磨沒有一點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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