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御景花園出來,田建權在小區後門的小馬路上,騎上了自己的三輪車。
三輪車剛一啟動,才往前開了不到一百米,就被一輛警車攔了下來。警車裡坐著的,自然是梁松,另外還有兩個交警。
梁松拿出了酒精測試儀,遞到了田建權嘴邊,說:“吹一下。”
田建權是懵的,看著眼前穿著警服的警察,他當然只能照做。
他一吹,那酒精測試儀立馬就大叫了起來。
“嘟嘟嘟……”
梁松看了一眼測試儀上的資料,說:“569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帶走,抽血化驗。”
聽到醉駕這兩個字,田建權才反應過來。
“梁隊,我就騎個三輪車,連牌照都沒有,算什麼醉駕啊?”田建權想要脫罪,他覺得只要沒有牌照,就不是正經車,就算騎上路,也不犯法。
“駕駛無牌照機動車,罪加一等!”梁松大手一揮,命令道:“帶回局裡去。”
……
打鐵要趁熱,一回到縣局,梁松就把田建權帶進了審訊室,首接開審。
審訊之前,需要把田建權的手機啥的,全都給繳了。在搜身的時候,除了手機之外,梁松還搜到了那支錄音筆。
“你身上怎麼會有錄音筆?你帶著這個幹什麼?裡面錄了些什麼東西?”梁松問。
其實,梁松己經猜到了,田建權帶著錄音筆去找呂忠良,肯定是為了錄下跟呂忠良的對話,好拿到證據。
“梁隊,我要是都交代了,可以不坐牢嗎?”田建權問。
“坐不坐牢,得看你犯下的罪行嚴不嚴重?最關鍵的是,得看你的認罪態度,以及戴罪立功的表現。總之,你交待的越多,越詳細,要最後查證出來,都是真實的,沒有說假話,完全是有機會免於刑事處罰的。”
梁松畢竟是警察,就算是忽悠,也是有限度的,是不能把話說得太滿的。而且,他說的這些,也都是實話,不算是假話。
田建權雖然挖爆了自來水主水管和排汙管,造成了全縣自來水被汙染的情況。但是,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最多隻是經濟損失。而且,他是被人唆使的。
總之,這件事情要怎麼處理,是可以大,也可以小的。關鍵,還是要看上面的態度。
本質上,田建權就是一個不重要的小蝦米。就算是要抓,也是抓他上面的大魚。
嚴格說來,呂忠良也僅僅只是一條小魚。至於能不能透過這件事,把呂忠良背後的大魚給揪出來,並不好說。
“梁隊,不是我要那麼做的,都是呂忠良。是呂忠良逼我那麼做的,我是被迫的啊!呂忠良還忽悠我說,只要我照著他說的做了,還可以給我一個事業編……”
田建權畢竟只是個小老百姓,在這審訊室裡,面對警察,他哪裡還能藏得住事。
因此,田建權把一切都交待了。他現在想的,己經不是什麼事業編,什麼鐵飯碗了。他滿心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不要坐牢!
原本梁松以為,今晚要熬個通宵,甚至要打持久戰。結果,在審訊室裡,用了不到兩個小時,就把全部的事實給審清楚了。
這兩個小時裡,差不多得有一個小時,是梁松跟田建權二次確認,他交待的那些事,免得搞錯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