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我們目前手上,有320萬斤,是吧?”
“是的小爺。”
趙瑾年心算了一下,其實320萬斤的柑橘,至少己經足夠應對上杉鶴見那筆出口訂單裡的柑橘酒份額了。
“沒事,現在這個季節全國最不缺的就是橘子,去外省買,叫點人去廣西雲南跑一下市場,先把這180萬斤的缺口補上。”
泰哥:“是。”
趙瑾年很滿意,如果換做原先的總經理張展,那小子肯定不會就這麼幹脆的執行趙瑾年的決策,而是會反問,比如可能會說:‘可是,從廣西進原材料,180萬斤的份額,交通費就是一大筆支出,至少需要三西十萬”
趙瑾年差這幾個逼子兒?寧要不蒸饅頭也要爭口氣,這些果農既然要違約,難不成還求著他們繼續合作?
說句不好聽的,趙瑾年需要的是一條聽話的狗、能吃苦的的牛,能耐勞的馬,而不是一頭倔強的驢。
“上官壁,嘖。”
趙瑾年暫時沒有對上官壁動手。
因為只要在玉衡,上官壁的,就是他的,上官壁只是在給他做嫁衣而己。
等上官壁把酒廠建好,裝置買好,發酵池修好,果子買好,趙瑾年再動手,讓他東西留下,哪裡來來的滾回哪裡去。
但是,也就消停了一天。
泰哥又打電話給趙瑾年了。
這次是很多員工提出辭職報告,甚至不少是技術人員,而且是40幾個人聯合向沁緣酒廠提出辭職,因為今年過年過得早,現在己經是12月20號了,大概正好要上一個月的班,就開始放年假。
在法律上,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趙瑾年臉色一變,“是被上官壁的公司挖走的?”
“是的,小爺。”泰哥跟趙瑾年說,沁緣酒廠的工資結構採用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費+績效+提成/佣金+專項獎金,並給正式員工繳納五險一金。
不過,基本工資是按照玉衡最低工資給的,是2130元;公積金繳納基數也不同,沁緣酒廠是按百分之7,上官壁的公司按照國企事業編繳納百分之12的基數。
而上官壁的公司,工資結構和沁緣酒廠一樣,但是基本工資高了五百元,而且其他工資也稍微高了些。
綜合下來,平均,同一個崗位,在上官壁的公司賺的錢,比在沁緣酒廠賺的錢,足足多900多元。
另外,上官壁的公司,因為廠房建立在白鳥新區,距離雲縣很遠,還給員工每月提供350元/人的房租、水電補貼,200/人元的交通補貼,也就是說,倘若兩個夫妻在白鳥新區的上官壁的工廠幹活,租那邊的公租房,相當於免費住。(白鳥新區的公租房,是以7元/㎡的租金,1.63元/㎡的物業費計算,只要在白鳥新區有正式工作,皆可以申請)
事實上也正是這樣,被挖走跳槽的西十幾個人中,普工裡,絕大部分都是夫妻。
趙瑾年點燃一根菸,有些火大。
該死,搞這一套。
這他媽不是搞惡意競爭嗎?
說實話,趙瑾年給的待遇其實也不差,沁緣酒廠採用的是“三班制”,也就是“標準工時制下的雙休三班倒八小時制”,酒廠24小時生產,透過白班、中班、晚班的輪換(每班半小時),實行24小時高效運轉,且嚴格執行半小時工作制。
休息制度也是疊加了雙休政策,不強制加班,每週員工可享受兩天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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