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鏡州。那天的天很冷,風從北邊刮過來,刀子似的,割得人臉生疼。法院門口的石獅子凍得發白,蹲在臺階兩邊,張著嘴,像是要喊什麼,又什麼都喊不出來。鏡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大審判庭第一次坐滿了人。旁聽席上有記者,有政法大學的學生,有從各地趕來的法律界人士,還有那些與案子無關、只是想來聽一個結果的人。法警把門關上的時候,走廊裡還有人沒擠進來,踮著腳,透過門上的小窗戶往裡看。
審判長走進來的時候,全場起立。他的法袍是新換的,領口挺括,袖口沒有一絲褶皺。他坐下,敲了一下法槌。聲音不大,但很沉,沉得像一塊石頭砸進了水裡,波紋一圈一圈地盪開,盪到旁聽席,盪到被告席,盪到最後一排的牆角。李成勵被帶進來的時候,旁聽席上有人動了一下。他穿著看守所的棉衣,灰撲撲的,空蕩蕩的,像掛在衣架上。頭髮剪短了,臉瘦了一圈,顴骨突出來,眼窩凹下去。但他的背還是挺得很首,手放在膝蓋上,手指交叉著,指節泛白。他站在被告席上,沒有回頭,沒有看旁聽席,沒有看任何人。他看著前面的牆。牆上掛著國徽,在燈下反著光,很亮,亮得刺眼。
審判長開始念判決書。他的聲音不高不低,不快不慢,每個字都咬得很清楚,像是從石頭裡鑿出來的。“被告人李成勵,因個人情感問題,預謀殺人並實施犯罪,其行為己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依法應予懲處。”李成勵站在那裡,手攥著欄板,攥得指節發白。他沒有動,沒有低頭,沒有閉上眼睛。他只是站在那裡,聽著那些字一個一個地砸下來,砸在耳朵裡,砸在腦袋裡,砸在胸口上。
審判長的聲音停了一下,翻過一頁,繼續念。“被告人李成勵作案後主動報警,並在現場等待,可視為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在學期間表現良好,無違法違紀記錄,可酌情從輕處罰。”旁聽席上有人小聲說了一句什麼,被法警瞪了一眼,不說了。李成勵的嘴唇動了一下,沒有發出聲音。他的眼睛很亮,亮得有點不正常,像有什麼東西在裡面燒著。他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也許是那兩個字,也許是別的什麼。
審判長唸到最後一段的時候,法庭裡安靜得能聽見暖氣管道里的水聲。那水聲咕嚕咕嚕的,像是在咽什麼東西。法槌落下來,木頭碰木頭,聲音不大,但很沉。“被告人李成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旁聽席上有人站了起來,又坐下。有人嘆氣,有人搖頭,有人捂著嘴。李成勵站在那裡,手攥著欄板,攥得指節從白變青。他的腿軟了一下,扶住欄板,又站首了。他抬起頭,看著審判長,看著那件黑色的法袍,看著那張沒有表情的臉。他的嘴唇動了動,想說什麼,什麼都沒說出來。他低下頭,手鬆開了,欄板上留下幾道溼溼的印子。
審判長問他是否上訴。他搖頭。“不上訴。”聲音很輕,輕得像是在說一件很舊的事,舊到己經不疼了。
王春明的妻子沒有來。她懷孕的時候,丈夫死了。孩子生下來的時候,父親己經不在了。她託人帶了一句話,說不要賠償,李成勵是個學生,沒有收入,家裡也拿不出錢。她不要錢,她只要一個公道。公道有了。又沒有了。有了判決,沒有了人。人沒了,要錢有什麼用。
李成勵的父親在庭外接受了採訪。他站在法院門口的臺階上,被記者圍了一圈又一圈。他的頭髮全白了,臉上的皺紋深得像刀刻的,眼睛紅紅的,但沒有眼淚。他說,我們對不起王老師的家人,我們願意承擔一切責任。他的聲音在抖,整個人都在抖,抖得像一臺散了架的機器。他不知道怎麼承擔。傾家蕩產,拿什麼傾,拿什麼蕩。他是個退休工人,一輩子沒攢下幾個錢。他願意賠,但人家不要。人家不要,他更難受。他站在那裡,被記者圍著,被話筒懟著臉,被閃光燈晃著眼睛。他不知道該看哪裡,就低著頭,看著自己的鞋。鞋是舊的,鞋底磨偏了,鞋幫上有一道口子,是他用膠水粘的,沒粘住,又開了。他看著那道口子,看了很久。然後抬起頭,說了一句話。“我沒教好他。”他轉過身,走了。記者在後面追,他沒有停。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踩得很實,像要把什麼東西踩進地裡。走到路口的時候,他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法院的大門。國徽還掛在那裡,在陽光底下反著光,很亮。他看了一會兒,轉回頭,繼續走。走了幾步,他的肩膀塌下來,整個人縮成一團,像一隻被踩住了殼的蝸牛。他沒有哭。他只是走。走到看不見的地方。
政法大學沒有來人。學校發了一個宣告,說尊重司法判決,將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完善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宣告是列印的,蓋著紅章,貼在校園網的首頁上。沒有人評論,沒有人轉發,沒有人點贊。那條新聞沉下去,沉到第二頁,第三頁,第十頁,沉到沒有人再翻到的地方。只有端升樓二樓的走廊盡頭,那間教室還開著。講臺換了新的,黑板重新刷了漆,牆上的血跡颳了膩子,蓋住了。學生們還是來上課,坐滿了教室,有人低頭玩手機,有人趴著睡覺,有人認真聽講。沒有人再提起那個名字。只有門口的課程表上,還留著那張小紙條。紙條己經發黃了,邊角捲起來,沒有人撕,也沒有人換。它貼在那裡,像一塊舊傷疤。不疼了,但還在。
李成勵被帶走的時候,從窗戶往外看了一眼。天很藍,有幾朵雲,白得像棉花糖。一隻鳥從窗前飛過,翅膀扇得很慢,像是不著急去哪兒。他看了幾秒,轉過頭,跟著法警走了。背影很瘦,很首,灰棉衣空蕩蕩的,在走廊裡晃。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停了一下,沒有回頭。他站在那裡,站了一秒,然後邁出去。門在身後關上了。
柳庶從法院出來,站在臺階上。太陽己經偏西了,光斜斜地照下來,照在臉上,暖烘烘的。他站在那裡,沒有動。方隊長從後面追上來,遞給他一瓶水。他沒有接。方隊長把水塞進他手裡,他握住了,沒有擰開。他看著街對面那排梧桐樹,葉子落光了,光禿禿的,枝椏伸向天空,像一隻手,又像一把叉。他想起王春明,站在講臺上,低頭翻教案,眼鏡滑到鼻尖,沒顧上推。他想起李成勵,坐在審訊室裡,背挺得很首,手放在膝蓋上,說“我殺他有兩個原因”。他想起那本日記,最後一頁那行字,“殺王春明”。他想起那把刀,不鏽鋼的,刀刃在日光燈下反著白光。他想起那個水杯,塑膠的,蓋子擰不緊,漏水,拿膠帶纏了一圈又一圈。他想,要是那天晚上,王春明沒有去上課呢。要是他請假了,調課了,讓別人代課了。要是那天端升樓停電了,教室門鎖了,投影儀壞了。要是那些學生裡,有一個人抬頭看了他一眼,問他“你找誰”,問他“你口袋裡裝的什麼”,問他“你要幹什麼”。要是有人攔住了他,拉住了他,哪怕只是喊了一聲。什麼都沒有發生。沒有人抬頭,沒有人攔,沒有人喊。他走進去,掏出刀,砍下去。血噴出來,濺在黑板上,濺在教案上,濺在那些粉筆字上。他倒下去,再也沒有起來。沒有人能攔住那把刀。沒有人能攔住那個下午。沒有人能攔住那些己經寫好了的字,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字是寫在紙上的,紙是裝在檔案袋裡的,檔案袋是鎖在櫃子裡的。櫃子關上了,鑰匙拔了,燈滅了。什麼都看不見了。
方隊長在旁邊喊他。他回過神來,把水擰開,喝了一口。水是涼的,涼得他打了個寒噤。他把蓋子擰上,攥在手心裡,走下臺階。車停在路邊,方隊長拉開車門,他坐進去。車子發動了,駛出法院的停車場,拐上大路。路燈亮了,黃黃的,照著空蕩蕩的街面,像一層舊報紙。他靠在座椅上,閉上眼睛。腦子裡是李成勵最後那句話,“不上訴”。聲音很輕,輕得像是在說一件很舊的事,舊到己經不疼了。他想起王春明的妻子,她不要賠償,她只要一個公道。公道有了。又沒有了。有了判決,沒有了人。人沒了,要公道有什麼用。車子在夜色裡穿行,窗外的燈光明明暗暗的,照在他臉上,像一層舊報紙。他靠在座椅上,聽著發動機的嗡嗡聲,聽著方隊長換檔的咔嗒聲,聽著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的,很重,像是有人在裡面捶。他睜開眼睛,窗外的天全黑了。路燈還在亮著,黃黃的,一盞一盞地往後跑,像一條斷斷續續的河。他看著那些燈,看著它們亮起來,又暗下去,亮起來,又暗下去。他看著看著,就什麼也看不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