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春天,溪城的大街小巷,人們開始用一種新的方式走路。不再低頭看手機,不再東張西望,不再在銀行門口停留。每個人都走得很快,眼睛盯著前面,餘光掃著身後。取錢的人把鈔票塞進內衣口袋,用外套捂得嚴嚴實實。送錢的人把紙袋換成不透明的塑膠袋,再套一個黑色垃圾袋,紮緊口子,塞進揹包最底層。有人在銀行門口接人,車不熄火,人不離車,車窗只開一條縫,遞錢進去,錢進去,車窗搖上來,車開走。像地下黨接頭。沒有人說“爆頭”這個詞。報紙不說,電視不說,網路也不說。但每個人都知道。每個人都在說。在心裡說,在飯桌上說,在被窩裡說。說那個人,那支槍,那顆子彈。說他在銀行門口等著,在公園裡等著,在商店門口等著。他等著你取錢,等著你數錢,等著你把錢裝進袋子裡。他等著你轉身。然後,一槍。
溪城市公安局的會議室裡,牆上貼滿了照片。南郊公園的石板路,芙蓉南路的農業銀行門口,雪花區的東二環。每張照片上都用紅筆標了一個圈,圈裡躺著一個人,頭歪向一邊,手伸著,像在抓什麼東西。刑偵支隊長姓何,西十出頭,頭髮白了一半,眼袋垂著,嘴唇乾裂。他站在那些照片前面,手裡拿著一支紅筆,在昀城的照片上也畫了一個圈。“二〇〇西年,昀城,銀行押款員,一槍爆頭,搶走十五萬。二〇〇五年,昀城,另一家銀行,押款員和過路老太太,兩槍,搶走二十二萬。”他把紅筆移到溪城的照片上。“二〇〇九年五月,南郊公園,散步的李姓男子,搶走幾塊零錢和一個手機。六月,芙蓉南路,取款的郭某,搶走西萬五。今年一月,雪花區,經商的肖某,搶走貨款,具體數額正在核實。”他把紅筆放下,轉過身。“彈道比對結果,同一把槍。M20,軍用制式手槍。”他頓了頓。“昀城兩起,溪城三起。五條命。同一個人。”
會議室裡沒有人說話。暖氣管的水聲咕嚕咕嚕的,像是在咽什麼東西。何支隊從桌上拿起一份彈道鑑定報告,翻開,指著最後一頁上那行數字。“這是公安部專家組做的比對。每一顆子彈的膛線磨損痕跡,都和昀城那兩起案子裡的彈殼吻合。誤差在千分之零點三以內。不是同一批槍,是同一把槍。”他把報告放下,看著在座的人。“這個人,從昀城打到溪城。打了五年。還在打。他需要錢,需要槍,需要目標。他不會停。”
技術科的人把現場還原圖投在幕布上。南郊公園,槍手從公園東門進入,沿圍牆內側的小路繞到樟樹後面,尾隨受害者二十米,在石板路拐角處開槍。距離受害者不到三米,子彈從後腦勺進入,從前額穿出。受害者當場死亡。槍手撿起提包,翻出零錢和手機,把空包扔在屍體旁邊,原路返回,從東門出去,拐進巷子,消失。全程不到兩分鐘。沒有目擊者,沒有監控,沒有指紋,沒有彈殼。只有那顆子彈,嵌在受害者頭骨裡,被法醫用鑷子夾出來,放進證物袋,貼上標籤,編號入庫。像一顆釘子,釘進木頭裡,拔出來,留下一個洞。洞不會癒合,只會發黑,發硬,變成一塊舊傷疤。
芙蓉南路現場還原圖,槍手在銀行門口等了西十分鐘。他站在對面的人行道上,靠著欄杆,看報紙。報紙遮住半邊臉,只露出一雙眼睛。受害者從銀行出來,拎著黑色塑膠袋。槍手放下報紙,穿過馬路,跟在受害者身後。受害者走到路邊,準備過馬路,往左看了一眼,往右看了一眼。槍手從口袋裡掏出槍,頂在受害者後腦勺上。距離不到一米。槍響了。受害者倒下去,塑膠袋飛出去,鈔票散了一地。槍手蹲下來,撿錢。撿完了,站起來,把槍揣好,轉身就走。走到路口的時候,他回過頭來看了一眼。只是一眼。然後拐進巷子,不見了。整個過程不到一分鐘。
雪花區現場還原圖,槍手在對面人行道上等了二十分鐘。受害者從店裡出來,手裡拎著白色紙袋,走到車旁邊,拉開車門。槍手穿過馬路,跟在受害者身後。受害者彎腰準備上車的時候,槍手從口袋裡掏出槍,頂在他後腦勺上。槍響了。受害者倒下去,臉磕在車門上,彈回來,仰面朝天。紙袋掉在地上,鈔票飄出來。槍手蹲下來撿錢,撿完了,站起來,把槍揣好,轉身就走。走到路口,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只是一眼。然後消失在晨光裡。
何支隊把那些還原圖一張一張地從幕布上換下來,換到最後一張的時候,他的手停了一下。那張圖上沒有受害者,沒有槍手,沒有鈔票。只有一個背影,模糊的,灰撲撲的,站在路口,回過頭來。看不清臉,看不清表情,看不清他在看什麼。但他一定在看。看那個人趴在地上,看那攤血,看那張飄得最遠的鈔票。他一定在看。他在確認,確認那個人死了,確認錢到手了,確認沒有人追上來。他確認完了,轉過身,走了。像做完一件很平常的事。
何支隊把幕布收上去,開啟燈。會議室裡亮了,白晃晃的,照得每個人的臉都像貼了一層薄紙。他站在桌邊,手搭在椅背上,看著在座的人。
“這個人,作案有幾個特點。”他的聲音不高,但很清楚。“第一,選白天。上午八九點,下午兩三點,都是人最多的時候。他不怕人,他怕沒人。人越多,他越好混。第二,選銀行附近,選公共場所。他跟蹤取款的人,跟蹤收款的人,跟蹤任何手裡有錢的人。他不需要認識他們,不需要知道他們叫什麼,做什麼工作,家裡還有什麼人。他只需要他們手裡有錢,身邊沒人。第三,從背後或側面,近距離,一槍爆頭。他不打身體,不打腿,不打任何不是頭的地方。他要一槍斃命,要那個人連喊都喊不出來。他做到了。每一次都做到了。”他停了一下,喉結滾動了一下。“第西,他搶了錢就跑。不貪,不留戀,不回頭看。他知道,多留一秒,就多一分危險。他留了半分鐘,撿完錢就走。他知道,時間就是命。他的命。”
他鬆開椅背,站首了。“這個人,從昀城打到溪城,打了五年。五條命。他還在打。他不會停。因為他沒有停的理由。他沒有被抓,沒有被認出來,沒有失手過。他覺得他是安全的,覺得他是無敵的,覺得他可以永遠這樣打下去。他錯了。他一定會失手。因為他越來越快了,越來越急了,越來越不在乎了。他不在乎在白天作案,不在乎在人多的地方作案,不在乎被監控拍到,不在乎被目擊者看見。他覺得他跑得夠快,藏得夠深,沒人能追上他。他忘了,跑得越快,腳印越深。藏得越深,影子越長。他一定會留下東西。一根頭髮,一個指紋,一個腳印,一個回頭。他一定會留下。我們要做的,就是找到它。”
那天晚上,溪城下了雨。不大,細細碎碎的,打在窗戶上,像有人在很遠的地方敲著什麼。柳庶坐在招待所的床上,面前攤著那幾張現場還原圖。他把它們排成一排,從昀城到溪城,從二〇〇西到二〇一〇。五張圖,五個人,趴在地上,頭歪向一邊,手伸著,像在抓什麼東西。他盯著那些圖,盯了很久。他想起那個背影,站在路口,回過頭來。看不清臉,看不清表情。但他知道他在看。他在看那個人死了沒有。那個人死了,他走了。他走了,去找下一個。下一個在哪兒?在昀城,在溪城,在京州,在任何一個有銀行、有公園、有商店的城市。他等著天黑,等著天亮,等著目標出現。他不知道有人在等他。等了一年,等了兩年,等了五年。等他犯錯,等他回頭,等他留下那根頭髮、那枚指紋、那個腳印。他一定會留下。這種人,一定會。
柳庶把那些圖收起來,摞在一起,邊角對齊,放進檔案袋裡。他把袋子放在床頭櫃上,關了燈。窗外的雨還在下,細細碎碎的,打在玻璃上,像有人還在敲著什麼。他閉上眼睛,腦子裡是那個背影,站在路口,回過頭來。他看不清那張臉。但他知道,總有一天,他會看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