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偷渡媽私奔,冤種大哥海釣暴富》第30章 戳穿真面目(1)

作者:張天鳴·1個月前

聽到這話,鄭世亮目瞪口呆,後退兩步,指著秦俊,“你這人亂說什麼呢?結婚證怎麼能辦假的呢?”

張翠娥瞠目結舌,不敢置信,結結巴巴,“假……結婚證是假的?”

張翠娥瞭解大兒子,從來不會在這種事情上說謊。

派出所裡,那幾個公安也面面相覷。就連鄭世亮的兒子和女兒,也滿眼狐疑。

被張翠娥質問,又被這麼多人盯著,鄭世亮極力遮掩眼裡的慌亂,“真的,當然是真的!翠娥,我不是給你看過嗎?”

張翠娥跟秦城早年結婚的時候,在村裡面擺了酒,就在一起過日子了,沒見過結婚證是什麼樣的。

當她從鄭世亮手裡拿到的結婚證,有她的名字,有鄭世亮的名字,還有結婚證這三個字,紅紅的封面很喜慶。

秦俊站了起來,俯視平視鄭世亮,“你那本結婚證上日期是哪天?”

張翠娥以為脫離了火坑,印象非常深刻,回答:“1995年,7月9日!”

秦俊冷冷的看著鄭世亮,“那一天是週日,哪家民政局在星期天工作?結婚證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證件,現在是工作日,而且還沒到下班時間。鄭先生,敢跟我一起去民政局查查嗎?”

這時候一個女性公安補充,“結婚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件。如果女方追究,鄭先生,你辦假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張翠娥面色煞白,結結巴巴,“鄭世亮,怪不得你的孩子說我是你們家免費保姆,原來自始至終,我都是沒名沒分的跟著你!”

鄭世亮心虛,眼神躲閃,“我那是……是……”

張翠娥站了起來,失望的看向鄭世亮,“我跟你說過,我可以過苦日子,可以把您的孩子視如己出,只有兩個要求,那就是不能騙我,不能打我!”

秦二俊像是找到了突破口一樣,激動的大喊,“媽,鄭世亮這個狗東西騙婚!鄭思坤不撤訴,你就告他爹鄭世亮!”

鄭思坤瞪了秦二俊一眼,但心裡擔憂父親被告,只得嚥下罵人的話。

秦俊轉身眼神冰冷,走到秦二俊的面前,一手抓住秦二俊的衣領子,另一隻手連續幾拳捶在他的肚子上。

瞭解事情始末的公安,看到秦俊打人,也只是象徵性地出聲阻攔,根本不攔,“啊,注意點,不要打壞了!”

在父親是個人渣不靠譜的情況下,長兄如父的含金量首線上升。

這種家長裡短的矛盾,如果生硬地套用法律,其實效果並不好。

秦俊現在出面安撫母親教訓弟弟,比他們說話更有用。

“現在給我閉嘴!”秦俊從牙縫裡面擠出來幾個字,“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找媽做什麼!等忙完,我再收拾你!”

看到秦二俊被揍的這麼慘,鄭思坤心裡暗爽!

這事情再鬧下去,兩家都不好看。

“張阿姨,我不追究秦二俊的法律責任,你也別怪我爸!女人再婚,而且還有這麼多孩子,換成哪個男人都會留一手!這是人之常情!”

鄭世亮也很為難,“翠娥,你別怪我!畢竟時間太短,誰也不確定以後會怎麼樣!”

“我懂!”張翠娥表情很淡,心裡左右為難的感覺沒了!

之前她覺得對不起鄭世亮,又愧對前面的孩子了,左右為難很痛苦。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