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思恬和溫中愷的努力下,終於讓專案進入了初期階段。
而接下來的產品能不能得到關注,都再此一舉。
今天是溫氏第一次為這次的專案進行會議,也是溫思恬第一次和溫氏的這些高層見面。
不過因為之前的事情,溫氏集團的高層已經走掉了一大半,留下的不過是少數。
這些人之所以會留下,一部分是真的對溫氏有感情,而又有另一部分,則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在溫氏的這種情況下根本無法脫身。
在會議開始之前,溫思恬多少都聽說了這些人對她的看法。
恐怕如果不是她投資這次的專案,這些高層根本就不把她放在眼裡。
“你是說……你想要用自己的畫作為產品做宣傳?”
在場的人聽到溫思恬的話,只覺得她這個想法多少有些大膽。
儘管溫思恬在繪畫界算是小有名氣,但對於大眾而言,卻並非如此。
恐怕也只有繪畫愛好者知道她畫作的名聲。
面對這樣小的受眾宣傳程度不管怎麼想,都不可能超過名人效益。
“不行,我不同意。”
說話的是吳科,他是溫氏集團最早的合作人之一:“就算現在公司裡的情況不太好,也不至於用這種方式宣傳。”
“是啊是啊,還是請明星代言效果更好。”
“就算溫氏現在缺少資金,但請明星代言還是足夠的。”
“溫氏集團還尚有餘量可以請明星代言,但這已經是溫氏集團最後的資產,將所有的資金都用在這個專案中,可不是一個好辦法。”
溫思恬覺得,在專案的工程中還指不定會發生什麼事情,到時候要用錢的地方很多,當然是能省則剩。
“我明白你的擔憂,但是有付出才會有回報,我們現在需要的是專案必須成功。”
吳科一副領導人的模樣,嚴厲的看著溫思恬。
就連溫中愷也在思索過後說到:“思恬,你這樣做確實是太冒險了,我們溫氏已經沒有那個機會可以冒險。”
“這不是冒險。”
溫思恬依舊堅持:“我知道我個人的國民人氣度比不上明星,但是這段時間,我的畫作還有我個人的熱度頻頻被送上熱搜,甚至就連我個人的工作室,也已經成為一家網紅店,我認為這樣的宣傳度不會比明星差,而且還可以用更少的資金完成前期的宣傳。
當然,我的計劃不只是如此,除了我的畫作之外,我還會安排其他一些網路上國民影響度比較高的網紅一起進行宣傳。”
“網紅?這……不太好吧?”
“的確,現在的網紅太多了,說實話我都不認識,更別說他們宣傳的產品。”
其他人也點點頭表示同意。
溫思恬拿出一份資料資料,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什麼比清楚的資料更能說明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