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遞員說是從法院寄來的。小亮的媽媽手忙腳亂地把手裡的牛皮紙信封打了開。
那封信的封口己經拆開了,邊緣撕得有些參差不齊,像是被人急躁地撕開的。
她從裡面抽出一張折得整整齊齊的信紙,遞向了王曉紅,嘴裡催促道:快看看,你快幫我看看,這上面寫的究竟是什麼?!
法院?!王曉紅臉色古怪地扭頭看了我一眼,這才緩緩接過信紙,低下頭認真地看了起來。
一聽到“法院”兩個字,我的臉色也是一變,心裡跟著咯噔了一下,暗暗想道:只怕是關於小亮案子開庭的事!
我己經估計到這信裡寫的是什麼東西了,但還是控制不住內心的好奇,跟著湊了過去,站在王曉紅身側,從旁邊探過腦袋看向了那張信紙。
只見這張信紙上印著幾行端正的鉛字,抬頭便是“出庭通知書”五個大字,下面是一個編號:L縣法少字(1991)第1號。
我的心臟不爭氣地跳了兩下,目光飛快地朝下掃下去。
“張菊花:
本院受理被告人劉亮故意傷害一案,茲定於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在本院少年法庭開庭審理。
被告人劉亮系未成年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相關規定,特通知你作為法定代理人準時到庭參與庭審。
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 到庭請攜帶本人身份證件,提前十五分鐘到法庭值班室登記;
2. 庭審期間須遵守法庭紀律,不得隨意插話、喧譁、走動;
3. 庭審全程你可旁聽,被告人最後陳述環節,允許你發表監護意見;
4. 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將聯合轄區村委會、派出所督促到庭。
特此通知。
此致
L縣人民法院
一九九一年六月十八日
書記員:王建國”
6月18日,掛號信是前天寄出來的。日期清清楚楚地印在那裡,落款處還蓋著一個硃紅色的法院公章,紅色的印泥微微滲進了紙張的紋路里。
王曉紅雙手拿著信紙,整個人似乎己經呆住了。
她的目光怔怔地落在信紙上,好半天都沒有說話。
曉紅。小亮的媽媽站在一旁,兩隻手絞在一起,不安地搓揉著,看到王曉紅那張越來越嚴肅的臉,緊張地輕聲問道:上面寫的什麼啊?!
王曉紅緩緩抬起頭來,目光裡帶著一絲不忍看著她,放輕了聲音,說道:阿姨,是西哥的事,法院說,6月25號上午九點鐘開庭,讓你帶著身份證去參加開庭。
開庭?!小亮媽媽的雙眼一瞪,眼珠子像是要從眼眶裡凸出來一般,整個人往後踉蹌了半步,吃驚地問道:意思是法院要判了嗎?!
王曉紅有些擔憂地望著她,默默地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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