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智波斑。
殼斑斑暗地裡唸叨了兩聲,初看感覺沒有什麼,但是總感覺,這個名字,有著難言的霸氣。
“是,謝公子賜名,多謝公子的再造之恩,以後殼斑斑就是公子身邊的一條狗,不,以後我宇智波斑就是公子身邊的一條狗,不僅如此,我還要打造一個宇智波家族,以後我宇智波家族的所有後代,都是公子身邊最聽話和忠誠的狗。”殼斑斑絲毫不知道羞恥是什麼東西,說話總是那麼無恥但是卻又好聽。
讓贏子安聽起來很順耳。
嗯!!!
贏子安滿意的點點頭,人,貴在有自知之明。
不過殼斑斑雖然這個名字看起來很搞笑,但是不得不說,在整個百越還是有著不俗的名望,所以贏子安讓殼斑斑將改名的事宜等到統合了百越之後在改成宇智波斑,在這期間,還是叫做殼斑斑比較好。
至於說殼斑斑的這個部落,加起來足足有好幾萬人,實際上這一波的殺戮,也不過是上萬人左右,還能夠剩下一些人口的。
“部落的臣民們,讓我們舉起手中的兵器,為四公子,為大秦,更是為了咱們百越而戰,四公子萬歲,大秦萬歲,百越萬歲!!!”
說到了最後,殼斑斑自己都已經激動的口乾舌燥的大吼,忽悠人的最高境界,就是連自己都開始相信,忽悠的自己都相信了,這才是忽悠人的最高境界,而很顯然,殼斑斑甚至已經超越了這個地步,他自己早已經被感染了,這時候充滿了感染力的大吼。
甚至殼斑斑還很雞賊的沒有忘記,舉起手中的武器,從贏子安第一,而是才是大秦,最後,才是他們百越。
而這些百越的部落剩下幾萬人,則是沒有感覺到絲毫的不妥,也是緊跟著大吼。
“四公子,您還滿意麼?”
殼斑斑說完之後,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講之後,殼斑斑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然後不動聲色的來到了贏子安面前,脖子稍微的彎了彎,恭恭敬敬的對著贏子安進行詢問。
贏子安用奇怪的眸子,仔細的看了殼斑斑兩眼,最終,贏子安忍不住道:“你是一個人才,想不到,在這百越的落後之地,竟然發掘了你這樣的一個人才,果然,能夠三起三落,不,甚至到了現在,四起四落的情況下,還能夠崛起,沒有一點能力,豈能夠做到,你做的很好,本公子很滿意,你成功證明了自己的價值,而本公子的選擇也沒有錯,你的未來是光明偉大且載入史冊的,將你手底下計程車兵們聚集起來,隨同本公子後面,征服百越。”
征服整個百越,其實以殼斑斑的能力,顯然,表面上來看是不可能的,因為征服一個從來沒有統一過的混亂地方,單單是依靠著口才和演講,靠著嘴巴來說,這是完全不可能的。
武力,才是最為重要的。
但是口才,其實也是不可或缺的。
他在前面攻打屠戮有力量反抗的人,而殼斑斑只要在後面跟上,收服那些沒有反抗之力的人就夠了。
甚至為了殼斑斑的安全,防止出現任何的意外,贏子安還找來了十名百戰穿金甲負責保護殼斑斑。
而針對百越的計劃,在準備的差不多之後,終於要開始了。
“好厲害!!!”
當十名百戰穿金甲站到了殼斑斑的身後,那彪悍的氣息,那恐怖的壓迫力,距離遠一些的時候還沒有什麼感覺,但是距離近了之後,那恐怖的壓迫感和氣勢,令殼斑斑的呼吸都開始急促起來了,好強大。
就算是,就算是百越王庭裡面,最為強大的戰士,在這普通的百戰穿金甲面前,恐怕也沒有絲毫的抵抗之力吧,殼斑斑在心裡震動的想著,他一邊極為的震動,但是另一邊卻極為的驚喜,這就是大秦,這就是他投奔的大秦,對於殼斑斑來說,現在的大秦自然是越強大越好,越牛逼越好,因為只有這樣,他殼斑斑才能夠有光輝的未來。
現在站在贏子安的身後,贏子安還給他十個如此強大的護衛,這代表了什麼,這代表他殼斑斑逆天改命的成功了,他以後殼斑斑,雖然無法成為秦始皇那樣的千古一帝,但是做萬古一帝贏子安手下的第一條忠犬,不,以後他家族,他宇智波家族,都將是贏子安手下最忠誠的狗,他宇智波家族,何至於不能夠崛起。
不得不說,這就是聰明人的思維,這就是殼斑斑的思維,完全與尋常人的思維不同,殼斑斑的思維是那麼的清新脫俗。
不能夠做千古一帝,沒有贏子安這樣的兒子,但是他可以打造一個強大的宇智波家族,忠誠的宇智波家族,流傳千古的宇智波家族,這樣來看,似乎也沒有什麼差別。
殼斑斑的思維很活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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