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我們樂隊,正在準備釋出的新歌嗎?他怎麼會唱?”
樂隊主唱“砰!”地拍向吧檯,傳出一陣巨響,隨後騰一下站了起來,惱怒道:
“哪裡來的小偷!”
“這是你寫的歌嗎,你就敢隨便亂唱?”
雖然樂隊裡的大部分歌曲,名義上打著原創旗號。
實際上,卻都是經紀人悄悄從其他原創歌手的手中,花重金購買的。
如今他們的新歌還沒發行,外面的小咖啡館裡,就開始有其他名不見經傳的歌手,開始傳唱。
這若是被人錄成影片,不小心傳到網上,留下了證據。
那今後他們的新歌發行,再說是原創,可就立不住腳了。
吧檯實木大板上的東西,被震得離桌蹦了蹦。
那樂隊主唱還沒等到前面歌手的回應,自己的手己經震麻了。
“嘶~,真疼。”
他彎腰將手掌捂在身前,緩了幾秒後,臉上露出了痛苦面具。
“怎麼回事?剛才說話的是誰?”
“好像是剛進來的,開著輛蘭博基尼,也揹著一把吉他,估計也是個歌手。”
“這歌的前奏還挺好聽的,真不能繼續唱嗎?”
剛才還沉浸在聽歌氛圍裡,正準備接著往下聽的顧客們,開始交頭接耳地議論起來。
“這歌是我的,詞曲都是由我編寫,我當然可以唱。”
不遠處,林鋒拿起話筒,對著吧檯方向進行了簡單回覆。
“先生,如果你是來喝咖啡、或者聽歌的,還請保持安靜,不要影響其他人。”
說完,林鋒的手指再次撥動了弦,自然悅耳的曲子,從他指尖涓涓流出。
樂隊主唱冷了臉,拎著吉他穿過人群,首接擠到了最前面,毫不客氣地道:
“你說剛才那首歌,是你原創的,你有什麼證據?”
林鋒聞聲抬頭,頓時一愣。
他神色微微閃爍,一眼就認出了眼前的主唱。
但很顯然,對方興許聽過“林鋒”這個名字,但從來沒見過他。
並不知道眼前這個男人,就是與自己樂隊有著長期合作的林鋒。
林鋒盯著對方看了一會兒,低聲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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