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家孽種成首輔,全族跪求我認祖》第36章 一個十歲的孩子,再烈,能烈到哪裡去?(2)

作者:生活中的鹹魚·3個月前

“你說我們‘代管’是侵吞,老夫問你,你今年幾歲?

可能算出田畝之數?可能辨別契書真偽?可能應付官府催科?可能處置佃戶紛爭?”

“說難聽一點,你連這祠堂的門檻都邁不過去,便要獨掌偌大家業,這不是守業,這是敗家!”

見族長髮力,幾位族老紛紛點頭,氣勢也重新慢慢被拉了起來。

與此同時,魏明德也緩過神來,看著魏逆生,跟著上前一步,語氣“語重心長”,卻暗藏鋒芒

“孽......逆生,我知道你心中怨我。但你也不可以帶著你祖父和大伯的神位做出這種事啊!”

說完,魏明德深嘆了口氣,痛心疾首:“《顏氏家訓》有言:‘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

“我今天在裡,不是以‘父’的身份來奪你的產,而是以‘叔’的身份來幫你守業。”

“你年紀小,不懂人情險惡。外頭有多少人盯著長房的田地?你一人出去,三日之內便能被人騙得傾家蕩產!”

“你方才說‘大宗不可欺’,好,我們認你是大宗宗子。”他盯著魏逆生,目光復雜

“但大宗宗子,便可以不認生父?便可以對族中長輩橫眉冷對?”

“你嗣父,我兄長,若在天有靈,見你這般目無尊長,怕是死不瞑目!”

說到最後,魏明德更是聲音哽咽,捂心哭泣,一副魏逆生要大逆不道的樣子。

幾位族老紛紛點頭,有人小聲說:“明德說得在理......”

“沒錯!!”見局面被慢慢開啟,這時一位族老也是捻鬚而出,接話道

“黃口小兒,你可知這‘代管’二字,並非我魏家一族中首創?”

“《周刑統》雖有你所謂‘歸宗子’之條,但也有‘諸戶絕財產,盡給在室諸女’之例外。

更有律疏雲:‘若亡人遺囑,證驗分明,依律處分。’”

“你嗣父臨終前,可曾立下遺囑?可曾託孤?”

他頓了頓,掃視眾人:“再說,我宗族百年,向來有‘幼子產業,親長代管,至十六歲成丁,方可交割’的規矩。”

“此乃祖訓,代代相傳。族長之前所說,沒有錯!!”

“你嗣父當年,也是由你祖父代管至成丁的!

你今日要破這規矩,便是要破我魏家宗族百年之制!”

說完,他退回,眾人紛紛點頭。

魏和則是再補一刀,祭出“大義”:“而且你不是說要告官嗎?好,你去告!”

“你可知官府最厭何事?最厭‘家醜外揚’。最厭‘骨肉相訟’!”

“《周刑統。鬥訟律》明載:‘諸告祖父母。父母者,絞。’”

“你雖過繼,生身父母便不是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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