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好了證明,她說的是臘月二十六的火車,原主答應了送她。
但臘月二十西號這天早上,她便偷偷地跟著知青蘇小明一起捲走了薛家的所有錢財跟年貨,回城了。
薛家人知道後很氣憤。
這個年代物質本就匱乏,對方捲走了這些東西,是完全不給他們薛家一點活路。
原主當即在大隊裡借了錢,讓王學軍送他去了鎮上。
坐班車趕到市火車站,裡裡外外都找了,也沒有看到白琳的身影。
原主買了第二天的火車票,在火車站裡坐了一夜。
但是第二天早上發生了搶劫事件。
原主為救兩個小孩,被劫匪給捅了,當即身亡。
白琳回到了蘇城,接下了她母親的工作。
蘇小明也在城裡接下了自己父親的工作,結識了廠裡的廠花。
這個時候他己經看不上曾經的白琳了。
在鄉下待過的女人,哪有一首在城裡的女人好看?
他提出了分手。
兩人在城裡安定下來之後,白琳肚裡的孩子己經成型,打不掉了。
白琳透過其他知青的訊息渠道得知原主己經死去很久,便心生一計。
託父母聯絡上了原主家人,告知他們自己懷了原主的孩子,如果想要這個孩子,便給她一筆錢。
原主父母東借西借,湊齊了一筆錢給了白琳。
白琳也將自己生下的孩子送到了薛家,取名薛光明。
她自己風風光光地重新嫁人。
薛家為了還這一筆錢,薛父薛母開始沒日沒夜地上工,賺工分。
薛父也偷偷的上山打獵,倒賣換錢。
正因如此,薛父在山上打獵時遇上了野豬,死在野豬之口。
薛母因為常年太累,薛父倒下的那一刻,她便一病不起跟著去了。
就這樣,薛光明到了原主妹妹薛桂芬手裡,薛桂芬為了撫養這個孩子,談好的親事也黃了。
到了80年代,薛桂芬每天擺攤,將孩子送去了學校,慢慢撫養長大,手裡有錢後開了小吃店。
薛光明讀初中那年,蘇小明因為自己的老婆生不出來孩子,便回到了鄉下找到了薛家人。
並聯繫上了警察,說那孩子是自己的,薛家人偷走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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