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竊賊》第88章 外套(1)

作者:勇哥889·3個月前

林述今天整理衣櫃。不是換季,是閒得沒事。衣櫃裡的衣服不多,幾件襯衫,幾件外套,幾條褲子。他一件一件拿出來,疊好,放回去。疊到最後一件的時候,他的手停住了。一件深藍色的夾克,棉的,洗得發白了,袖口磨出了毛邊。沈望的。他最後一次穿這件夾克,是什麼時候?不知道。他走的時候沒帶走。他把它掛在衣櫃裡,和他的衣服掛在一起。林述今天翻到了。

他拿著夾克,站在衣櫃前面,把臉埋進去。洗衣粉的味道,薰衣草香的。還有別的味道——陽光的味道,汗的味道,沈望的味道。他穿著這件夾克,走過很多路。從學校到他家,從他家到學校。冬天穿,秋天穿,春天也穿。穿到洗得發白,穿到袖口磨毛。他寫過的——“我只有一件外套。深藍色的,洗了很多次,顏色都洗沒了。但他不嫌我。他看我穿什麼都好看。他看什麼都好看。”

林述把夾克從衣架上取下來,放在床上。拉鍊是銅的,氧化了,發黑了。口袋裡有東西。他伸手進去摸,摸到一張紙條,疊得很小,塞在口袋底部。他展開,紙發黃了,字模糊了。“林述,這件夾克我穿了好多年。冬天冷,我穿著它。秋天涼,我穿著它。春天暖了,我還穿著它。你問過我,怎麼不買新的。我說沒錢。其實不是。是因為這件夾克是你陪我買的。你記得嗎?你不記得了。沒關係。我記得。”

林述攥緊紙條。他不記得了。他不記得陪沈望買過這件夾克。他什麼都忘了。但沈望記得。他記得他陪他買的,記得他幫他挑的,記得他說“藍色好看”。他穿了這麼多年,穿到洗得發白,穿到袖口磨毛。他捨不得扔。因為是他陪他買的。他不記得了,但他記得。他記得就夠了。

他拿起夾克,對著光看。布料磨薄了,透光。肩縫裂了一道口子,線頭露出來了。沈望穿著它,走過風,走過雨,走過雪。他走的時候,穿著它嗎?他穿著它去了秦嶺,去了塔,去了死。他穿著這件夾克,走到盡頭。夾克回來了,掛在他的衣櫃裡。他留著,當個念想。

手機響了。蘇晚吟。

“在幹嘛?”

“整理衣櫃。翻到了沈望的夾克。深藍色的,洗得發白了,袖口磨出了毛邊。口袋裡有一張紙條。他寫‘這件夾克是你陪我買的。你記得嗎?你不記得了。沒關係。我記得。’”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他跟我說過那件夾克。他說是你陪他買的。你幫他挑的,你說藍色好看。他高興了好幾天。”

“我不記得了。”

“你當然不記得。你什麼都忘了。但他記得。他穿著那件夾克,到處走。冬天冷,他穿著。秋天涼,他穿著。春天暖了,他還穿著。他說穿著它,就像你在他身邊。”

林述把夾克抱在懷裡,臉埋進去。薰衣草的味道,陽光的味道,沈望的味道。他聞著,想起沈望穿著它走在他前面的樣子。他不記得了。但他想象得到。沈望走在他前面,深藍色的夾克,風把衣角吹起來。他跟在後面,看著他的背影。他不記得了,但他想記得。他拼命想。想到頭疼,想到眼睛溼了。

“林述。”

“嗯。”

“你哭了?”

“沒有。夾克上有灰,迷眼睛了。”

“你每次都說迷眼睛。”

“這次是真的。”

“騙人。”

林述沒說話。他把夾克疊好,放在床上。拉鍊磨亮了,銅的,氧化了。他摸了摸拉鍊頭,涼的。沈望每天拉這條拉鍊,拉開,拉上。拉開,出門。拉上,回來。他拉了無數次,拉到頭磨亮了。今天林述也拉了一下,拉到頭,又拉回來。嘎吱嘎吱響。沈望聽到這個聲音,就知道他回來了。今天他聽到了,在他心裡。

“林述。”

“嗯。”

“你穿那件夾克嗎?”

“穿。我穿他穿過的衣服,走他走過的路。”

“他知道了,會高興的。”

林述把夾克拿起來,穿在身上。袖子有點短,肩有點窄。沈望比他瘦,比他矮。他穿著沈望的夾克,緊繃繃的。但暖。沈望的體溫好像還在裡面,他的想念還在裡面。他站在鏡子前面,看著自己。深藍色的夾克,洗得發白了,袖口磨出了毛邊。他穿著它,像沈望穿著它。兩個人穿著同一件衣服,隔著時間,隔著生死。但穿著,就連著。

他走回桌前,拿出日記本,翻到新的一頁。用沈望的筆寫。

”。了夠。著記我,著活他。了走也我,路的走他。走它著穿我,走它著穿他。暖但,了窄肩,了短子袖。上在穿克夾把我天今。的買他陪我是為因。扔得不捨他。磨口袖到穿,白發得洗到穿,年多很了走克夾件這著穿他。得記他但。了得記不我’。得記我。係關沒。了得記不你?嗎得記你。的買我陪你是克夾件這‘寫他。條紙張一有裡袋口。邊了出磨口袖,了白發得洗,的藍深。克夾的沈了到翻,櫃理整。天八十八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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