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竊賊》第227章 第三行(2)

作者:勇哥889·3個月前

“他等到了。”林述說。

“等到了。”季瀾說,“高一分班那天,你坐在他後面。他放學回去在日記裡寫了一句話——‘今天認識了一個人,他以後一定會忘了我。但沒關係。我記性好。’”

奶茶店的門被推開,冷風灌進來,吹得桌上的紙巾翻了個面。店員終於研究明白了收銀機,叮的一聲打開了錢箱。隔壁桌的男生開始互相考政治知識點,聲音此起彼伏,像某種古老的誦經。

林述把手機揣回口袋。

“你替他記了我十七年。記住了什麼?”

季瀾沒有回答。她從包裡拿出一個信封,牛皮紙的,封口用棉線纏著。推到林述面前。

“你初中到大學的所有成績單。每一次考試的排名。你大學論文的選題變更記錄。你研究生導師給你寫的推薦信草稿。你第一次上講臺那天的課堂錄影截圖。”季瀾的聲音還是平的,但推信封的手在桌面上停了一瞬,“他收集的所有關於你的東西。死之前交給我保管。說如果有一天你選擇活下去,這些東西就燒掉。如果你選擇拿回記憶,就交給你。”

林述看著那個信封。牛皮紙的邊角磨得發白,封口處的棉線繫了一個很規整的結——沈望系的,他系東西永遠規整,連泡麵都要把調料包碼齊。

“他什麼時候交給你的?”

“死前一週。”

“他說了什麼?”

季瀾沉默了幾秒。灰色的眼睛裡終於有了一點東西,不是情緒,是某種被壓了很久的、極淡的光。

“他說——‘如果林述拿到這個信封,說明他替我選了。別怪他。’”

林述拿起信封。牛皮紙粗糙,棉線結在指腹下硌出很小的印子。他沒有拆開。把信封翻過來,背面寫著一行字,是沈望的筆跡:“裡面沒有第三行。第三行你己經知道了。”

林述把信封揣進外套內側的口袋裡,貼著胸口。信封不大,剛好能感覺到邊緣抵著肋骨。

他站起來,椅子腿在瓷磚上發出一聲短促的摩擦。

“季瀾老師。你替沈望記了我十七年。現在不用記了。”他拉開門,門鈴響了一聲,“我自己記。”

走出奶茶店。初冬的風灌進領口,信封在胸口微微發硬。蘇晚吟靠在門口的法國梧桐上等他,看見他出來,沒有問聊了什麼,只是看了一眼他捂著胸口的手。

“信封裡是什麼?”

“不知道。沒拆。”

“為什麼不拆?”

林述沿著校園的路往前走。梧桐光禿禿的枝條在頭頂交錯,把天空切割成不規則的碎片。陽光從枝條間隙漏下來,落在他肩膀上,一塊一塊的。

“因為他系的那個結。他系東西永遠規整。泡麵調料包都要碼齊。”林述摸了摸胸口信封的邊緣,“拆了就係不回去了。”

蘇晚吟走在他右手邊,隔了半步,沒再問。

走了一段路,林述忽然停下來。他掏出手機,給季瀾發了一條訊息:“紙條上第三行,逆光拍出來的那五個字,除了‘別讓他知道’,前面還有字嗎?”

己讀。對方正在輸入。輸入了很久。

然後季瀾回了一句:“有。”

“什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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