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中產子後,我帶龍胎殺回後宮》第94章 冷宮之火(1)

作者:邊見·2個月前

二月十九,子時三刻,冷宮起了火。

火是從西北角那間關押裴蘭漪的屋子燒起來的。

禁衛趕到的時候火勢己經大了,整面土牆都在燒,濃煙竄出去老高,紅光映了半邊天。

潑了二十桶水才滅下去。

屋裡只剩一具焦黑的屍體。

蜷在牆角,衣服和頭髮全燒沒了,皮肉皺縮得看不出原來的模樣。

禁衛統領趕緊報了上去。

蕭琰半夜被叫醒,臉色很難看。

驗屍的結果第二天中午才出來。

太醫院的仵作是個幹了三十年的老頭兒,驗完了寫了個報告遞上去,措辭很謹慎。

“死者為女性,年約三十,死因為火中窒息。屍身蜷縮,西肢無掙扎交叉痕跡。雙手交叉於背後。”

雙手交叉於背後。

這一句,沈蘅蕪看了兩遍。

人在火裡掙扎的時候是本能反應,西肢亂蹬,手會往臉前面擋。

沒有人被火燒的時候會把手背到後面去。

除非——手被綁過。

但屍體上綁手的繩子或布條己經燒沒了,仵作又不敢把話說死。

看守冷宮的太監一共三個,火起那會兒兩個在前院值夜,一個去後門解手。

三個人的口供如出一轍:沒看見可疑的人進來,火是裴蘭漪自己打翻了油燈。

但沈蘅蕪不信。

她讓溫叔去查這三個太監的底細。

頭兩個是老冷宮太監,在那個鬼地方待了十幾年,沒什麼可查的。

第三個叫福貴,是三個月前剛調過來的。

三個月前。

那正好是除夕大宴之後,裴蘭漪被打入冷宮的時間。

溫叔順著福貴的調令查下去,簽字的是內務府一個七品小吏,叫馬良才。

馬良才這個人不太起眼,在內務府幹了六年,寫字快、賬算得清,沒出過差錯,也沒升過官。

但溫叔在他宅子附近蹲了兩天,發現了一個有意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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