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會是想說,貼照片這事兒是我乾的吧?那你可問錯人了,不是我乾的!”
其實,舉報王川江這種行為本身並不違法,甚至某種程度上是立功。
但許大茂清楚,這種事一旦被貼上“喜歡舉報同事、領導”的標籤,名聲就臭了。
有了這個例子,以後誰還敢跟他走近?
特別是李懷德,如果知道他是這種人,還會像現在這樣信任、維護他嗎?
所以,他必須堅決否認。
那個穿中山裝的中年人笑了笑,語氣和緩地開口:
“小同志,你不要緊張。我們並沒有要怪誰的意思,只是想弄清楚事情的真相。”
“這種舉報,是為組織清除蛀蟲的大好事,是對組織有利的,所以不用不好意思承認。”
許大茂把頭搖得像撥浪鼓:“這位領導,我知道這是好事。如果是我乾的,我肯定敢作敢當,這份功勞我也願意領。”
“但,真不是我乾的!我總不能昧著良心攬下這份功勞吧?你們真的找錯人了。”
幾個人見他不鬆口,相互交換了一下眼神。
周建國沉吟了一下,開口道:“行吧。既然你說不是你,那就算了。謝謝你的配合,你可以回去了。”
許大茂站起來,態度誠懇:“好的。如果各位領導以後還有什麼疑問,隨時找我,我都能配合。各位領導再見。”
說完,他轉身走出了審訊室。
等他離開後,審訊室裡沉默了片刻。
其中一個警察開口道:“這個人有問題。他肯定知道點什麼。”
“不知道你們剛才注意沒有,當週科長說到‘拍下他包養情人的證據’時,他的右手食指,不自覺地輕微動了一下,那個動作……和按相機快門的動作有些相似。”
中山裝的男人搖搖頭:“只能說嫌疑比較大。但我們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他就是舉報人,或者貼照片的人。”
周建國遲疑了一下,說道:“我有個……不算證據的發現。”
其他三人都看向他。
“什麼發現?”
周建國道:“之前許大茂被誣告抓進來那次,他透過讓舉報信顯現指紋的方法,鎖定了舉報人。”
“所以剛才,在許大茂來之前,我試著用同樣的方法,想讓照片上的指紋顯現。”
“結果,只提取到了王川河和剛接觸過照片的人的指紋,陌生指紋一個沒有。”
“這就很奇怪。照片拿在手裡,或者貼照片的人,為什麼沒有留下指紋?”
他頓了頓,看向其他三人:
“如果是有人刻意戴著手套操作,以隱藏指紋,那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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