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月廿三日,休沐。
難得有一日鬆快些,陳唯芳卻是記錯日子。
他仍照舊天還三分亮時出門,頂著有些微寒的秋風一路行至縣廨,待看到值守衙役那詫異的眼神,才想起來今日原來不用公辦。
按理來說,雖他年歲已長,再不復從前風姿,可腦子還能轉,公事能幹,早年身為幕僚的機敏也仍在。
忘記休沐這種小事兒,這本是萬萬不該。
然而......
然而,痴奴的出現,卻打破了這一切。
距離痴奴離去已經足足十二日,距離那位眸中幽深的小娘子離去也足足十二日。
可無論多久,只要一閉上眼,陳唯芳總能想起在那日午後已經滿目瘡痍的陋室內,那道驟然隱現的寒光,那猙然入耳的削木之聲。
入道者,恬淡虛無,無慾無求,任運隨緣,放得成仙之機。
陳唯芳已不是無知頑童,也明白胤朝大勢已去,合該捨棄大道,安置己身不入泥潭.......
可他又能清楚地回憶起,那位小娘子野心勃勃,絲毫不加以掩飾的眼神。
那個眼神,痴奴一定會鍾愛。
可痴奴......
當時為何回答【不是】呢?
那到底是輔佐還是不輔佐呢?
這兩人把他心緒攪亂,怎麼就無影無蹤呢?
少帝和他們二人在一起嗎?龍體可還康健?
一大堆問題困在陳唯芳的心頭,沉重無比。
他嘆了一口氣,又在衙差略顯吃驚與古怪的眼神中慢慢往縣廨外走,踏步走上回家的道路。
從始至終,他都不是合群的人,也沒有多做解釋。
陳唯芳只乘著薄霧而來,乘著晨光而去,直到路過早市,才調轉步伐所向,準備尋訪一下這幾日的民生,瞭解糧價。
先前縣令被殺一事,在老百姓眼中頗是喜事。
可他浸潤官場多年,自然知道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朝廷命官被殺,無論何時都是大案。
他雖然和痴奴是朋友,有意隱藏此人,可他一個小小主簿,當時痴奴又是眾目睽睽犯案,他到底無法做到太多。
按照尋常的道理來說,新官走馬上任大概少說也得幾個月,屆時上一個兇犯是嚴懲不貸,還是輕輕放下,往後都由人家說了算。
等新縣令來到此地,丁粟賦之事肯定會重新被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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