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卡了四十多年,已經把她的喉嚨磨出了一道道傷疤。
她咽口水的時候會疼,喝水的時候會疼,吞粥的時候更疼。
但她咽不下去,水從嘴角流出來,流到脖子上,流過那些傷疤,像針在刮。
她也曾經想自殺。
咬舌。撞牆。絕食。把自己悶死在枕頭裡。
她都試過!
舌頭咬爛了,長出來新的;頭骨撞裂了,長出新骨頭;餓到胃穿孔,胃自己補上了;悶在枕頭裡,悶了幾個小時後她的肺自己找到了呼吸的節奏,又開始吸,又開始呼。
她死不了。
她被困在這個衰老。癱瘓。永遠在潰爛又永遠爛不完的身體裡,像被困在一口棺材裡,棺材是活的,她是死的,但又不是真的死。
她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反反覆覆轉了四十多年,轉到那個念頭本身都長出了皺紋:「死!讓我死!魂飛魄散也行,別再讓我活。」
吳恆的意識從艾拉的房子裡退出來。
沒有停留,沒有駐足,甚至連一絲多餘的波動都沒有。
他見過比這更慘的,也見過比這更瘋的。
這只是無數個被不死詛咒碾碎的人生中最普通的一個。
凱恩在一條幹涸的河床上。
他蹲著,不是正常人的蹲法,是那種一條腿撐著。另一條腿的斷茬戳在地面上。歪歪扭扭的蹲法。
他的身形高大,如果他還完整的話,應該有一米八幾。
但他不完整了,他把自己拆成了零件。
他的左臂從肩膀處齊齊截斷,斷口不是平的,是凹凸不平的,像被什麼東西反覆砸過。啃過。鋸過。
暗沉的血痂覆蓋在斷口表面,厚得像一層樹皮,但血痂下面是還在滲血的嫩肉,嫩肉下面是白森森的骨頭。
骨頭上有鋸痕。刀痕。咬痕,黑一道白一道的,像老樹皮上的裂紋。
他的右腿從膝蓋以下缺失,斷口凹凸不平,能看到裸露的白骨。
白骨不是光滑的,是粗糙的,像被砂紙磨過的。
他經常用石頭砸那個斷口,砸到自己聽到骨頭碎裂的聲音,聽到骨髓從裂縫裡擠出來的噗嗤聲。
那聲音讓他清醒,讓他覺得自己還活著——不是想活的那種活著,是知道自己還沒死的那種活著。
他用砸的,用砍的,用火燒的。
他的皮膚上到處都是傷疤,新的蓋著舊的,舊的又被更新的覆蓋。
他的胸口有幾道深可見骨的割裂傷,皮肉外翻,能看到暗紅色的肌肉纖維和白色的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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