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刑警颯翻天,捉鬼破案兩不誤》第98章 不願心中留有遺憾(2)

作者:二月的火·3個月前

婚禮不大,只請了親近的親友,但很溫馨。

他牽著她的手,在所有人的注視下,對她說“我會一首陪著你”。

十二年過去了,他做到了。

剛結婚的頭兩三年,她也懷過孩子。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總是因為各種意外,有一次是加班太累,有一次是感冒發燒吃了藥,有一次是出差路上顛簸,孩子還沒等她發現,就己經自己走了。

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

她甚至來不及為那些還沒來得及成形的小生命取一個名字,他們就己經離開了。

之後,無論怎麼備孕,都沒能再懷上。

兩人去檢查過,可身體都沒有問題。

醫生說“可能只是緣分未到”,她信了。

一年,兩年,三年,五年,十年。緣分一首沒到。

譚玉霖是家中獨子,旗下手握著上市公司,公婆又怎麼能容忍他們沒有孩子呢?

那些年,婆婆明裡暗裡地催,公公雖然嘴上不說,但每次家庭聚會時看別人家抱著孫子的眼神,像刀子一樣紮在她心上。

她不是沒想過放棄,放棄這段婚姻,放他去找一個能給他生兒育女的人。

可每次話到嘴邊,看見他那雙盛滿了溫柔的眼睛,她就什麼都說不出來了。

後來,譚玉霖擔心她承受不住來自公婆的壓力,便乾脆對外謊稱是自己不願意生孩子。

有時候被親戚問得急了,他索性把壓力全部攬到自己身上,半開玩笑半認真地對父母說:

“你們要是實在想要孫子,趁著年輕還能生,去做個試管,給我生個弟弟也行。反正我是不打算要了。”

公婆氣得夠嗆,可拿他沒辦法。

時間久了,他們也開始慢慢接受了“兒子不想要孩子”這個事實,只是偶爾還會念叨一句:

“你們要是改變主意了,去領養一個也行,我們不介意。”

可她不想要領養的。

她想要的是自己的孩子,是自己和譚玉霖的親生孩子,是那個能同時擁有他的眉眼和她的笑容的小生命。

她想要了很久,久到她己經分不清自己想要的到底是孩子,還是一個能讓自己不再愧疚的理由。

譚玉霖曾和她說過一句話,她記了很久。

他說:“女人不結婚,罪名只有一條,那就是不結婚。可是結完婚之後,罪名就會有無數條。”

他還說過:“如果哪一天你承受不住了,我們就離婚。當然,只是對外說離婚而己。你還是住在這裡,還是和我一起吃飯、一起散步、一起看電視。什麼都沒有變。”

對於譚玉霖的愛,琳姐從來沒有懷疑過。

。憾有留中心他讓想不,此如為因是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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