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第一暴君》第673章 將士談心(三更)(2)

作者:水木文人·3個月前

這種情況下,有些條件的其實並不願意去邊軍服役。

只有什麼家裡揭不開鍋,或者其他原因之類的,這才去邊軍。

邊軍雖然條件差,但也有好處,那就是軍功多,升遷快。

其實平南都督府、鎮南都督府也算是邊軍,但跟去河西、代北這種邊軍又有了很大的區別,最起碼條件沒那麼苦。

“刺史,我們若想去,刺史府真的會給開通行所用的過所嗎?”老王充滿期待地問道。

過所就是通行證之類的,在大唐也是有這些的,只是漢唐叫過所,宋朝叫憑由,明朝叫路引。

唐律規定,行人出行透過關津如果沒有過所,輕者無法通行,重者將被處以一年的徒刑。

從關口以外其他地方偷越的,稱為“越度”,要罪加一等,處以一年半的徒刑。即使偷越未果也要杖責七十。

如果是越度邊境的關口,則要處以兩年的徒刑。

如關口管理人員瀆職,故意刁難出入關口人員,主要負責人要被處笞刑,私放無過所人員過關的,與之同罪。

烏震看了一眼這個老兵,肯定地點頭了點頭,“自然是真的。因為你們是我手下的兵,若你們有願意去的,刺史府可以擔保。”

因為過所是需要有人擔保的,而頒佈過所的,可以是都督府、節度使衙門或州府判給。因為大唐目前廢除了節度使,所以需要布政使衙門就取代了節度使衙門。

州同樣有這個權力判給過所。

除了過所外,最近一百多年還有一種公驗也有通行證的作用,更為方便,不過只能在相鄰的行政區域內移動。

從平南都督府到涼州都督府,中間隔了河北道、河東道、關內道、朔方都督府,公驗肯定不能用,必須得是過所。

烏震並沒有在這裡停留多久,他雖然不會阻止手下的兵去涼州都督府謀生,但也不會任由這些人聽到風就是雨,然後朝著都要走。

所以他才會說明利弊,這樣更多的人就會斷了不切實際的念想。

但以他的猜測,那位數次詢問的老兵應該是真的打算去試試。

正如他所說,涼州都督府雖然遠,但對於沒成家計程車兵卻是一個好去處。

反正都是當兵,哪裡不是一樣。在平南都督府當兵,可不會給你送田地,但在涼州就可以,不管是邊軍士兵,還是普通百姓,都會送。

那邊的邊軍雖苦,但加上送的土地,絕對比平南都督府這些地方過得滋潤。

而且據烏震所知,這兩年河西並無大的戰事,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危險。

烏震走後,周高連忙把老王拉到一邊低聲問道,“老王,你真的打算去涼州嗎?”

周高也不是傻子,老王幾次詢問去涼州相關的情況,擺明是動心了。

“不是你給我提的建議嗎?”老王不禁笑道。

周高有些著急,“可我只是所說,剛才刺史說的話你也聽到了,那可有三千里那麼遠,你何必跑那麼遠?你這些年的積蓄,隨便找個地方安家不一樣嗎?”

“其他地方送女人嗎?”老王反問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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