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白了之後,兩個人之間沒有變得尷尬,也沒有變得彆扭。日子還是和之前一樣過——上課的時候她記筆記,他偶爾走神被她用筆敲一下手背;晚自習的時候她給他講英語,他聽著聽著就偷笑,被她發現了就用紅筆敲他的卷子。
唯一不同的是,給她帶雞蛋的人變成了他。雞蛋是溫的,用一張紙巾包著,放在她桌角最顯眼的位置。她抬頭看向閆珩煜,閆珩煜正低頭翻英語課本,表情和平時沒什麼兩樣,但他的耳朵尖是紅的。溫釉桐沒有問,拿起雞蛋剝開,咬了一口。雞蛋是白煮蛋,不鹹不淡,煮得剛剛好,蛋黃不幹也不稀。她吃完之後把蛋殼包在紙巾裡扔掉,沒有說謝謝,他也沒有說不客氣。從那天起,每天早上一個雞蛋,雷打不動。
葉熙瑾很快就發現了這個變化。有一天早上她看到溫釉桐在剝雞蛋,隨口問了一句:“你去食堂了?”溫釉桐還沒來得及回答,葉熙瑾的目光己經飄向了閆珩煜,又飄了回來,嘴角慢慢翹起一個“原來如此”的弧度。她沒有追問,只是拍了拍溫釉桐的肩膀,意味深長地笑了一下。
除了雞蛋,閆珩煜還開始帶別的東西。有一天課間,溫釉桐和葉熙瑾、顧依微湊在一起聊天,隨口說了一句“好餓,早上吃的東西都不頂餓”。聲音不大,但閆珩煜坐在旁邊,聽到了。第二天他到教室的時候,書包裡多了一袋小麵包。他把小麵包放在溫釉桐桌上,什麼也沒說,坐下來做自己的事。溫釉桐看了他一眼,把麵包收進了桌洞裡。後來他又帶過巧克力、小餅乾、酸奶、果凍——都是小包裝的,不佔地方,方便她在課間餓了的時候吃。他從來不多說什麼,只是把東西放在她桌上,然後低頭做自己的事。溫釉桐也從來不說什麼,只是默默收下,默默吃掉。兩個人之間形成了一種奇特的默契,像兩條並行的河流,不需要交匯也知道彼此的方向。
這些一舉一動,都被一個人看在眼裡。
丁穗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她是一個長相清秀的女生,頭髮又黑又長,總是紮成一個低馬尾,看起來文文靜靜的。可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的性格和外表不太一樣。她是一個極端的人——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掏心掏肺,恨不得把全世界都給對方;不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冷得像冰窖,連一個眼神都懶得施捨。
高二的時候,丁穗和溫釉桐玩得還不錯。那時候她們座位離得近,課間會一起聊天,偶爾一起去食堂,關係說不上親密,但也算融洽。可後來,兩個人漸漸走遠了。原因是三觀不合——丁穗做事風格很強硬,她覺得對的事情就必須做,覺得錯的事情就堅決反對,沒有中間地帶。溫釉桐不是這樣的人,她習慣妥協,習慣退讓,習慣把別人的感受放在自己前面。兩個人處理問題的方式完全不同,摩擦越來越多,最後自然而然地疏遠了。沒有爭吵,沒有翻臉,只是慢慢地不再說話,不再對視,像兩條交叉過的首線,在交點之後越走越遠。
高二下學期,丁穗跟閆珩煜表白了。她選在了放學後的走廊上,人很少,夕陽把兩個人的影子拉得很長。她說了很多話,具體是什麼閆珩煜己經不記得了,他只記得自己回了一句話:“我有喜歡的人了。”丁穗沒有追問那個人是誰,轉身走了。從那以後,她不再跟閆珩煜說話,也不再看他。可她記住了那句話——“我有喜歡的人了。”
現在她知道了那個人是誰。
她看到閆珩煜每天早上給溫釉桐帶雞蛋,看到他往她桌上放小麵包,看到他晚自習的時候側過頭聽她講英語,嘴角帶著那種她從來沒有在他臉上見過的笑。她看到溫釉桐接過那些東西的時候臉上那種淡淡的、安安靜靜的表情,好像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
丁穗坐在最後一排,手裡握著筆,面前的卷子一個字都沒寫。她盯著前面兩個人的背影,目光從閆珩煜移到溫釉桐,又從溫釉桐移到閆珩煜。她的手指在桌面上無意識地摳著,摳掉了一小塊漆皮。她想起高二的時候自己和溫釉桐還玩得不錯的那段日子——那時候她以為溫釉桐是一個很好的人,安靜、不爭不搶、不會傷害任何人。可現在她不這麼想了。她覺得溫釉桐虛偽,覺得她裝,覺得她在所有人都看不到的地方做著一些不可告人的事情。可她說不上來這些事情是什麼,因為溫釉桐確實什麼都沒有做。她只是坐在那裡,安安靜靜地活著,就被閆珩煜喜歡上了。
這大概就是丁穗最不能接受的地方。不是因為溫釉桐做錯了什麼,而是因為她什麼都沒做,就得到了丁穗想要的一切。
丁穗把筆放下,站起來,去接了一杯水。路過溫釉桐座位的時候,她的目光在兩個人身上停了一瞬,很短很短的一瞬,然後收回來,面無表情地走了過去。溫釉桐正在低頭做題,沒有注意到。閆珩煜也沒有注意到,他正在看一道英語題,眉頭微微皺著,看起來很認真。
丁穗回到座位上,把那杯水放在桌角,沒有喝。她盯著那杯水看了一會兒,水面很平靜,沒有任何波瀾。可她的心裡不是這樣。
她不知道自己想幹什麼。她只是覺得心裡有一團火,燒得她很難受。那團火不是恨,不是嫉妒,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像一隻被困在籠子裡的野獸,左衝右突,找不到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