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姐被搶娶後,吃瓜躺贏萬人迷》第110章:心理學(2)

作者:乖滴哈·3個月前

陳晉堯放下茶杯,看著葉寶珠:“齊太太,上星期五晚上,你在哪裡?”

葉寶珠回憶:“在家,我晚上一般不會出門。家裡人都可以作證,齊家大門有閉路電視監控系統,你們待會兒可以去門衛那裡拿錄影帶。”

陳晉堯點點頭,在本子上記了一筆,沒追問。他當然不是來查她的,但流程就是流程,該問的得問。

問完之後,他把本子合上,靠在椅背上,看著葉寶珠。

“齊太太,今天來找你,不只是走流程。”

葉寶珠看著他。

陳晉堯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照片,放在茶几上。照片上是那個信封,白紙黑字,清清楚楚。

“以正義之名。”他說,“兇手在現場留的。”

客廳裡安靜了一瞬。

葉寶珠低頭看著那張照片,沉默了幾秒。然後她抬起頭,看著陳晉堯:“我看到了報紙。”

“您怎麼看?”

葉寶珠想了想,說:“我充其量不過是個偵探小說家,見識淺薄,希望我說的不要影響你們的破案思路。”

陳晉堯點頭:“您說。”

“對對對。”老吳也附和,“您從不同的視角看問題,也許能夠給我們一些啟發也不一定。”

葉寶珠想了想,組織語言說:“我猜測有幾種可能。一種是混淆視聽,兇手只是為了復仇。一種是模仿,有人看了《緝兇》,想模仿鍾雅君辦案,但他沒有鍾雅君的本事,只有一股邪火。另一種是挑釁,兇手知道這句話,故意留下來,是為了引起注意。”

陳晉堯點點頭,沒說話。

葉寶珠又看了一眼那張照片,忽然說:“還有一種。”

陳晉堯看著她。

“私刑執行者。”葉寶珠的聲音沉重了些,“這種人,不覺得自己在犯罪。他覺得他在替天行道,在替那些法律管不了的人伸張正義。他選這句話,不是因為挑釁,是因為他真的相信。”

她頓了頓:“他相信自己是以正義之名。”

客廳裡很安靜。壁爐裡的火噼啪響了一聲,一根木柴塌下去,濺起幾點火星。

陳晉堯的手指在膝蓋上輕輕敲了一下。

葉寶珠:“犯罪心理學裡有一種型別,叫‘極端正義信念驅動型犯罪’。這種人往往對現實社會中的不公有著強烈的憤怒,但他沒有能力或者沒有意願透過合法途徑去改變。於是他自己動手,把自己當成法律的替代品。”

她看著茶几上那張照片,聲音平平靜靜的,像在說一個跟自己無關的話題。

“他們通常有自己的一套道德標準。在他們眼裡,他們殺的不是無辜的人,是‘該死的人’。比如羅文彪,放數、收賬、欺負弱小,在很多人眼裡確實不是好人。兇手選他下手,也許就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正義’。”

李耀輝聲音有點幹:“這種人……在現實中多嗎?”

葉寶珠搖搖頭:“不多。但這種也是最難抓的。因為他們不是衝動殺人,是精心策劃的。他們會選目標,會踩點,會做各種準備。而且,他們通常不覺得自己有錯,所以不會有內疚感,不會自首,不會露出破綻。”

“他們往往很聰明,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有些人甚至在現實生活中是普通人,鄰居眼裡的好人,同事眼裡的老實人。你查他的案底,乾乾淨淨的。你查他的社會關係,規規矩矩的。你查他的日常生活,按部就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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