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統勳躬身立在階下,氣息沉穩,輕聲稟報。
“皇上,《中華日報》加印三次仍供不應求,首隸、江南等地紛紛遞來文書請求增刊。
民間對趙承煜獲刑的裁決拍手稱快,贊皇上開創千古未有之法治。
但也有少量守舊之士私下串聯,稱此舉‘亂綱常’,甚至有地方宗族聯名上書,請皇上‘收回成命’。”
弘曆抬眸,緩緩開口。
“民心所向,當予回應。這既是滿足百姓知情權,亦是推行司法教化的重要契機。傳令各地中華社,務必加印增刊,確保法治理念家喻戶曉。
新政推行十年,輕徭薄賦以養民生,開疆拓土以固邦本,興辦學堂以啟民智,唯有法治是能讓這些成果固若磐石的根本。
朕將刑部從六部剝離,正是為了打破‘行政兼理司法’的千年積弊,此前下令構建省、府、縣三級法院體系,就是要讓法官只對律法負責,而非對權貴低頭,如此方能杜絕冤獄、平息民怨,讓萬民信服。”
“皇上聖明!”劉統勳躬身應道。
“三級法院體系如今己在全國逐步推行,縣法院審初審,府法院’接上訴,省法院做終裁,最高法院統管終審與法律解釋,層級分明、權責清晰。
自體系推行以來,民間訴訟量較往年激增三成以上,百姓皆願循律法途徑主張權益,足見新政法治己得民心。”
弘曆指尖劃過一份奏報,語氣中帶著一絲審慎。
“內閣作為行政中樞,日常議事常涉及律法適用、案件複核、政務與律法的銜接,當前仍由你們最高法院官員參與其中,為內閣提供律法諮詢。
可如此一來,司法便難免與行政產生交集,甚至可能被行政裹挾,這與朕此前將司法從六部剝離、追求司法獨立的初衷,終究有所違背。”
劉統勳心中一動,瞬間揣測到皇上的深層考量,既要司法獨立於行政,又要避免司法與行政完全割裂。
劉統勳上前一步,躬身道。
“皇上聖明,思慮深遠。司法獨立的核心,是審判權不受干預,而非與朝堂隔絕。
內閣作為行政中樞,處理政務難免觸及律法邊界,確需專業司法人員協同,以確保政務符合律法精神。
若最高法院長期深度參與內閣事務、恐陷入行政漩渦,失卻中立立場,違背司法獨立的本質。”
劉統勳稍作停頓,理清思路,繼續說道。
“臣以為,最高法院專司最終審判裁決、法律適用解釋及三級法院審判監督,凡省法院審結的重大案件、上訴案件,皆由最高法院終審,律法條文的具體適用由最高法院統一解釋,同時監督各級法院依法審判,糾正司法偏差。
至於行政體系內的司法協同、律法執行統籌、律法普及,以及三級法院司法人員的提名,則可另設機構承接,既配合最高法院履職,又不干涉審判核心。”
弘曆眼中閃過讚許之色,頷首道。
“愛卿所言深得朕意。法院的核心是‘判’,司法的核心是‘行’,二者各司其職,方能相得益彰。
最高法院握有終審權、解釋權與監督權,為天下司法之標杆,守住‘公正’的底線,三級法院作為基層司法力量,承接日常訴訟,讓百姓‘有冤可訴、有法可依’。
至於執行者,便是內閣。內閣需設專門機構,統管司法執行、律法宣傳、司法人員提名,既確保最高法院的裁決能有效落地,三級法院的運轉能規範有序,又能讓行政事務符合律法規範。
就依你所言,在內閣之下設立司法部,專司行政體系內的司法相關事務,與最高法院各司其職、互為制衡,形成‘三級審理、終審把關、判行分離、協同共治’的格局。”
劉統勳躬身叩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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