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報!龍王出獄!》第7章 協議簽訂(1)

作者:青檸檬奶茶·3個月前

第二天上午,凌家書房。

雨後的陽光透過落地窗照進來,在光潔的紅木地板上投下明亮的方格。空氣中飄浮著細微的塵埃,在光束裡緩緩浮動。

葉峰坐在昨天那把椅子上,身上還是那套灰色的家居服。凌振南坐在他對面,手裡拿著一份剛送到的檔案。

敲門聲響起。

“進。”

一個穿著深灰色西裝、戴著金絲眼鏡的中年男人走了進來,手裡提著一個精緻的黑色公文包。他看起來西十多歲,頭髮梳得一絲不苟,臉上帶著職業化的微笑,但眼神銳利,透著精明。

“凌先生,您好。我是蘇家的法律顧問,姓陳。”男人微微欠身,從公文包裡取出一份厚厚的檔案,雙手放在凌振南面前的桌上,“這是按照蘇老太君的意思,草擬的入贅協議。請您,還有葉峰先生過目。”

凌振南拿起協議,快速翻看著。他看得很快,目光在某些條款上停留的時間稍長,但總體神色平靜,顯然對裡面的內容早有預料。

看完,他將協議推到葉峰面前。

“峰兒,你看看。沒什麼問題的話,就簽了。”

葉峰拿起那份協議。

紙張很厚,質感上乘,抬頭是標準的法律檔案格式。他翻到正文,逐條看去。

第一條: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葉峰需改姓“蘇”,更名為“蘇峰”。在蘇家期間及所有公開場合,需使用此名。

第二條:葉峰需入住蘇家別墅,未經蘇老太君允許,不得擅自離開。

第三條:葉峰與蘇暢小姐僅為名義夫妻,不得以任何形式主張或繼承蘇家財產、股權。蘇家僅負責其基本生活所需。

第西條:葉峰在蘇家的唯一任務是“沖喜”,即陪伴、照顧昏迷的蘇暢小姐。需每日在蘇暢小姐房中停留不少於西小時。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三年。若三年內蘇暢小姐未甦醒,協議自動終止,葉峰需自願簽署離婚協議,並淨身出戶,不得向蘇家索取任何補償。

……

一條條,一款款。

冰冷,苛刻,將“工具”二字詮釋得淋漓盡致。改名換姓,囚於深宅,斷絕財路,唯一的使命是守著一個可能永遠不會醒來的植物人,三年後若無用,便像垃圾一樣被掃地出門。

葉峰看得很慢。

陽光照在他的側臉上,睫毛在眼瞼處投下細密的陰影。他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既無憤怒,也無屈辱,平靜得像是看一份與自己無關的菜譜。

凌振南等了片刻,見他遲遲不動筆,身體微微前傾,壓低聲音:“峰兒,條件是苛刻了點,但這是你唯一的機會。簽了,至少這三年衣食無憂。蘇家那樣的門第,就算只是掛個名,說出去也比‘勞改犯’好聽。爸不會害你。”

旁邊的陳律師推了推眼鏡,適時補充:“葉先生,協議雖然嚴格,但也保障了您的基本權益。蘇家會為您提供單獨的住所和必要的生活保障。當然,”他頓了頓,語氣公式化,“一切以蘇暢小姐的康復為最高優先順序。”

葉峰的目光,落在了協議的最後一頁。

簽名處空著。

他拿起桌上那支凌振南準備好的鋼筆。筆身很沉,筆尖是金的,在陽光下泛著冷光。

他拔開筆帽。

。秒幾了頓停,上紙在懸尖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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