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還是晚上九點到凌晨一點這西個小時。”陸徵說,“如果張強要作案,必須在這段時間內出門、去供銷社、作案、返回。但供銷社門衛老徐說沒看到人,也沒聽到動靜。”
“如果張強從後牆翻進去呢?”趙建軍提出,“圍牆雖然高,但有碎玻璃,翻越會留下痕跡。我們檢查過,沒有。”
“或者,他有鑰匙。”陸徵說,“從王麗或老陳那裡搞到的。但如果是這樣,王麗或老陳就是同夥。但現場沒有第二個人的痕跡。”
所有推理都遇到障礙。張強有動機,但缺乏作案條件和首接證據。而且他的時間線雖然有空檔,但不足以證明他作案。
“我們再看看物證。”陸徵走到黑板前,“安眠藥在王麗的房子裡,工作服也在那裡。提貨單簽名像老陳的。這些物證都和張強無關。”
“但張強可能透過李秀英搞到安眠藥和工作服。”趙建軍說,“李秀英在針織廠工作過,有渠道。”
“李秀英的腿有點跛,和汽車站戴口罩的女人特徵吻合。”陸徵想起這個細節,“但李秀英上週日晚上在哪?張強說她在家,但沒人能證明。如果李秀英幫張強作案,完全有可能。”
這個推測有道理。李秀英作為張強的妻子,可能為了家庭幫他。而且她在針織廠工作過,能搞到工作服,也可能透過關係搞到安眠藥。
“傳喚李秀英。”趙建軍決定,“問她上週日晚上的行蹤,特別是九點到凌晨一點。還有,問她有沒有針織廠工作服,有沒有接觸過安眠藥。”
命令下達後,辦公室裡暫時安靜下來。陸徵走到窗前,看著外面。陽光很好,但案子卻像一團亂麻,越理越亂。
張強的嫌疑似乎在減小,但又沒有完全排除。他有部分不在場證明,物證不指向他,但他有時間空檔,有動機,也有可能透過妻子獲得作案工具。
“老陸,”趙建軍突然說,“你覺得張強是兇手的可能性有多大?”
“三成。”陸徵想了想,“他有動機,有機會,但缺乏首接證據。而且作案手段上,他不如王麗和老陳熟悉供銷社情況。如果是他作案,需要內應,但現場沒有第二個人的痕跡。”
“王麗呢?”
“六成。”陸徵說,“她有最完整的證據鏈:動機、機會、物證。但她也有解釋,而且有些解釋聽起來合理。”
“老陳呢?”
“一成。”陸徵搖頭,“他有動機,有時間空白,但物證不首接指向他。而且他被王麗控制,可能被利用或栽贓。”
正說著,老王敲門進來,手裡拿著一個檔案袋:“趙隊,陸老師,筆跡鑑定的最終結果出來了。”
兩人立刻接過檔案。這是省廳專家的鑑定報告,比市局技術科的更權威、更詳細。報告有十幾頁,包括放大對比圖、筆畫分析、書寫特徵比對等。
翻到結論頁,上面寫著:
經綜合比對分析,送檢提貨單上的模糊簽名,與陳建國(老陳)的筆跡樣本在13個特徵點上高度吻合,與王麗的筆跡樣本在7個特徵點上有差異。根據書寫習慣、筆畫力度、連筆方式等判斷,該簽名系陳建國所寫的可能性為85%。
85%的可能性——雖然不是百分之百,但己經是相當高的機率了。
“老陳……”趙建軍看著報告,“真的是他?”
“還不能完全確定。”陸徵很謹慎,“85%的可能性,意味著還有15%的可能是別人模仿。而且如果是老陳寫的,他為什麼要寫自己的姓?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也許他故意這麼做,反其道而行之。”老王說,“或者,他寫的時候沒想那麼多。”
“需要老陳解釋。”趙建軍說,“馬上傳喚老陳,問他這份報告的事。”
老陳被帶來時,臉色很平靜。看到那份筆跡鑑定報告,他仔細看了很久,然後抬起頭:“趙隊長,陸同志,我說過,這不是我寫的。如果有人模仿,能模仿到85%像,說明對我很熟悉,可能經常看我寫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