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會經常看你寫字?”陸徵問。
“王會計。”老陳很肯定,“她對賬時經常看我寫盤點記錄,還讓我寫過幾次說明材料。她如果想模仿我的字,完全有可能。”
“她為什麼要模仿你的字?”
“栽贓。”老陳的聲音很堅定,“她控制我,逼我籤承諾書,現在還想把殺人的事推到我頭上。這個女人,心腸太毒了。”
老陳的情緒依然激動,但這次他提供了具體的理由:王麗有機會模仿他的字跡。
“陳師傅,”陸徵盯著他的眼睛,“如果你說的都是真的,王麗為什麼要殺孫大海?又為什麼要栽贓給你?”
“因為她怕了。”老陳說,“孫大海逼她還錢,她拿不出。而且孫大海可能發現了她更大的問題,威脅要舉報她。她狗急跳牆,殺了孫大海,然後想找替罪羊。我就是那個替罪羊。”
這個推理合理。王麗有動機殺孫大海,也有動機栽贓老陳——老陳被她控制,容易操控,而且有舊怨,看起來有作案動機。
“但那些物證呢?”趙建軍問,“安眠藥、工作服,都在王麗的房子裡。如果是她栽贓,為什麼要放在自己那裡?”
“可能……”老陳想了想,“可能她沒想到你們會找到那個房子。或者,她想等風頭過了再處理掉。但你們動作太快,她來不及。”
這個解釋也說得通。
問話結束後,老陳被帶回。辦公室裡,趙建軍、陸徵、老王三人沉默著。
“現在的情況是,”趙建軍總結,“張強的嫌疑基本排除,他有部分不在場證明,物證不指向他。劉三的嫌疑己經排除。剩下王麗和老陳,兩人互相指責,都說對方是兇手。”
“證據更指向王麗。”老王說,“她有物證,有動機,有機會。老陳雖然筆跡相似,但可能是被模仿。”
“但王麗沒有決定性證據。”陸徵說,“沒有目擊證人,沒有首接物證(兇器),沒有認罪口供。就像《唐律疏議》說的,證據鏈還缺一環。”
“那一環是什麼?”
“可能是兇器,可能是目擊者,可能是其他我們還沒發現的物證。”陸徵走到黑板前,看著那張複雜的關係圖,“我們需要找到那一環。”
牆上的掛鐘指向中午十二點。距離劉局給的最後期限,只剩下不到二十西小時了。
時間緊迫,但真相似乎還在迷霧中。
陸徵知道,他們必須加快速度了。
因為明天這個時候,就要給出答案。
而那個答案,必須是對的。
否則,真兇可能逍遙法外,無辜者可能蒙冤。
這是他們不能承受的後果。
所以,今天必須找到真相。
必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