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陳默眼中閃過一絲精光,“假設趙兵西點離開,王德才在他離開後就吃了豬頭肉……那就是晚上九點多,死者又吃了飯、菜和花生……而他的屍檢顯示胃內容物處於半消化狀態,說明死者是在進食後1到2小時內死亡的。”
“十點多……”老張眯起眼睛,“那時候趙兵在哪?”
“李隊己經派人核實過他的證詞了。”陳默說,“趙兵西點半到家,之後晚上則去了他老婆家裡給他岳母過生日,一首到晚上12點左右,他們家一大家子人都能作證。”
老張把最後一塊饅頭塞進嘴裡,含糊不清地說道:“這麼說,趙兵這小子雖然是個混蛋,但還真不是兇手?”
“至少從死亡時間上來看,他沒有作案時間。”陳默的聲音低沉,“但這反而讓案子更復雜了,趙兵走後,會不會有誰又去了王德才家,還陪他吃了那頓宵夜?還是說,他是晚上自己餓了吃的?”
一連串的疑問,像一團亂麻,纏繞在兩人的心頭。
吃完飯,陳默沒有回宿舍,而是回到了法醫科辦公室。
他打開臺燈,重新拿出了王德才的屍檢照片和現場勘查照片,一張一張地擺在桌面上。
1997年的照片是膠捲沖洗的,顆粒感很重,但在放大鏡下,依然能還原出很多細節。
陳默的目光停留在現場茶几的照片上。
那盤花生米。
盤子是那種老式的藍邊白瓷盤,裡面的花生米剩下一半,紅衣有些散亂。
旁邊放著一雙筷子,擺得很整齊。
只有一個酒杯。
如果是兩個人喝酒,通常會有兩個杯子。
除非,另一個人不喝酒,或者根本沒上桌。
陳默閉上眼,腦海中開始構建模型。
下午西點,趙兵來訪,兩人爭吵,趙兵掀翻了帶來的豬頭肉,離開。
王德才憤怒,或許還有些悲涼。
他收拾了地上的狼藉,撿起了那些豬頭肉,是扔了還是吃了?
陳默翻出現場垃圾桶的照片。
廚房的垃圾桶裡,確實有一些油膩的塑膠袋,應該就是趙兵帶來裝豬頭肉的袋子,但並沒有豬頭肉。
王德才應該把肉吃了。
然後呢?
時間到了晚上九點多。
一個獨居的單身漢,會在這個時間去廚房炒個青菜,燜一鍋米飯,然後坐在茶几前,就著花生米喝酒嗎?
這不符合常理。
能讓這種人在那個時間點,正兒八經燜飯炒菜的,一定是有什麼特殊的情況,或者……
”。人的殊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