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進入歌舞團開始,她的履歷堪稱完美。
業務考核次次名列前茅,文化課成績優秀,群眾關係評價幾乎全是褒獎之詞。
“刻苦努力,團結同事,是不可多得的好苗子。”這是當年團長在她的年度評語裡寫下的話。
而林珊珊的檔案,則要複雜得多。
她的業務能力同樣出色,與白薇不相上下。
但在“思想品德”和“同事互評”的欄目裡,卻出現了一些不太和諧的字眼。
“性格要強,好勝心重。”
“與同事有過幾次爭吵,個人主義較強。”
最關鍵的一份記錄,是在1985年,也就是案發當年。
一份由林珊珊本人手寫的“情況說明”。
內容是關於當年首席演員的評選,她認為評選過程不透明,對白薇的最終勝出表示不服,言辭頗為激烈。
檔案的最後,附著一份處理決定,對林珊珊進行了“誡勉談話”的處分。
“看來,這個林珊珊,對白薇的積怨很深啊。”李偉說道。
劉勳卻搖了搖頭,他指著檔案袋的內頁,那裡夾著一張幾乎被人遺忘的薄紙。
那是一份旁聽記錄。
記錄的是在白薇死後,團裡召開的一次案情通氣會上,林珊珊的發言。
“……我雖然不喜歡她,但我不相信她會自殺,她那麼驕傲的一個人,怎麼可能用那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警察同志,請你們一定要查清楚,到底是誰害了她!”
這段話,記錄員用紅筆在下面畫了線,旁邊還有一個批註。
“情緒激動,態度偏激。”
劉勳的食指,輕輕敲擊著桌面:“一個在公開場合,堅持認為白薇是被人謀殺的人,這不符合一個嫉妒者在競爭對手死後的正常反應。”
李偉也陷入了沉思。
就在兩人準備離開時,一個打掃衛生的老大爺,提著水桶從旁邊經過。
他看了一眼兩人手中的黑白照片,眼睛忽然亮了一下。
“這不是……白薇嗎?”
李偉和劉勳立刻走了過去:“老師傅,您認識她?”
老大爺放下水桶,嘆了口氣:“認識,咋不認識,多好的一個姑娘,可惜了……我那時候就在團裡管水電,她們排練廳的燈壞了,都是我給修的。”
“那您對她還有什麼印象嗎?特別是在她出事之前那段時間。”劉勳問道。
老大爺想了想,說道:“印象……就是覺得她那段時間,好像挺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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