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看著劉勳、陳默和姜雪,鄭重地說道:“而且……還要進一步徹查胡德民滅門案和張福死亡案,必須找到一份足以讓他永世不得翻身的鐵證。”
這時,陳默開口說道:“我建議突破口先放在張福案上,因為當時事故的另一個司機王建國,他很可能還活著,只要找到他,很多事就能有答案了……”
……
第二天上午,紅旗肉聯廠的人事科。
人事科長是個挺著啤酒肚的中年男人,對警察的到來顯得有些不耐煩。
“查人?王建國?早就不幹了,檔案都不知道塞哪個犄角旮旯了。”
李偉沒有廢話,首接將自己的證件拍在他桌上:“同志,我們是省廳專案組,正在調查一起涉及多條人命的重案,請你立刻配合。”
聽到“省廳專案組”幾個字,科長臉上的不耐煩立刻變成了諂媚的笑。
“哎呦,原來是省廳的領導,您看我這有眼不識泰山,我馬上找,馬上找!”
他叫來兩個年輕的幹事,三個人在堆積如山的檔案櫃裡翻了將近半個小時,才找到一份己經發黃的檔案袋。
“找到了,這就是王建國的檔案。”
李偉一把搶了過來。
檔案很簡單,幾頁履歷表,幾張獎狀。
但最後一頁,是一份離職申請表。
申請時間,1986年5月,也就是車禍發生後的第三個月。
離職原因一欄,只寫了西個字。
“個人原因。”
“他當時離職,廠裡沒做挽留?”劉勳問道。
人事科長想了想,說道:“好像沒有吧……那個年代,國營廠的鐵飯碗,誰沒事會主動辭職啊。我聽老人說,這個王建國好像是家裡出了點事,急著用錢,後來又說在外面發了財,就沒再回來上班了。”
發了財?
這個資訊點,立刻引起了陳默的警覺。
“他家住哪裡?”陳默問道。
李偉看了看檔案,說道:“檔案上登記的地址是……香坊區的和平小區,不過那片兒前幾年就拆遷了,現在人都不知道去哪兒了。”
從肉聯廠出來,三人的臉色都不太好看。
劉勳說道:“看來這個王建國當時是拿了某個人的錢,然後藏了起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他總有家人親戚,只要他還在北原省,我就能把他挖出來。”李偉的眼中閃著寒光。
陳默在一旁說道:“我們可以去他最後住的和平小區看看,雖然拆遷了,但總能找到一些還住在附近的老鄰居,或許能問到他家人的去向。”
“好,就這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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