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人淞滬戰場,暴擊小鬼子!》第750章 定製條款。(1)

作者:袁神仙·1個月前

譚毅本來也沒有打算什麼都一把抓。

這樣的話,他就是有分身也要給自己累死。

軍政分離、兵權分割,是華國軍事制度貫穿千年的核心制衡智慧。

但其底層目的、執行邏輯與制度效能,在古代專制皇權與現代國防體系下呈現出形似神異的本質區別。

比如宋代時期的軍事制度的核心出發點,源於唐末五代藩鎮割據、武將篡權的歷史教訓。

皇權安全優先於國防戰力是貫穿始終的底層邏輯,最終形成“文官主導、兵權拆分、兵將分離”的極致制衡體系。

宋代將完整兵權拆解為三大核心許可權,分屬不同機構、互不統屬,從根源切斷武將專權可能:樞密院掌調兵之權,三衙掌統兵之權,地方帥臣掌臨時指揮之權,且核心決策層由文官主導。

樞密院作為最高軍事機構,主官多為文官,執掌軍國政令、軍隊調動,卻無首接統兵之權。

殿前司、侍衛馬軍司、侍衛步軍司(三衙)負責軍隊日常訓練、管理,手握統兵權,卻無調兵、財政與人事大權。

戰時由朝廷臨時委派文官出任經略安撫使等帥臣指揮作戰,戰事結束即收回兵權,將領與軍隊互不隸屬。

同時,宋代以“更戍法”強化制衡,軍隊頻繁換防、將領定期調動,形成“兵不識將、將不識兵”的格局,輔以文官監軍、文臣督戰、宦官監察等手段,構建起文官階級壓制武將群體的權力結構。

武將無人事任免權、無財政支配權、無固定統兵權,晉升通道狹窄、政治地位低下,徹底喪失割據造反的基礎。

這套制度的本質,是用身份歧視與權力碎片化實現被動制衡,雖徹底解決了藩鎮之患,卻付出指揮效率低下、軍隊戰力孱弱、軍事決策外行指導內行的沉重代價,形成“內患無憂、外戰乏力”的制度困局。

二、現代軍改:軍種主建、戰區主戰的專業化制衡

當代“軍種主建、戰區主戰”體制,繼承了古代“軍政、軍令分離”的制衡核心,卻徹底摒棄了“重文輕武、弱化軍力”的落後邏輯,以專業化分工、平級制衡、黨指揮槍為核心,實現“權力可控與戰力提升”的雙重目標。

其核心是建設權與指揮權的徹底分離、各司其職:軍種(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等)為“建兵”主體,負責全軍編制規劃、裝備研發、軍事訓練、人事管理、後勤保障等軍隊建設事務,掌握完整的軍政管理權,卻不承擔作戰指揮職能。

各大戰區為“用兵”主體,專注於聯合作戰指揮、戰備執勤、應急處置、方向安全防禦,擁有本戰區內所有軍種的作戰指揮權,卻不涉及部隊建設、人事晉升、經費分配等事務。

軍種與戰區均為戰區級建制,平級並列、互不隸屬,統一隸屬於軍委,既無階級壓制,也無權力從屬,僅以職能邊界實現相互約束。

最終決策權、人事權、財政權、軍隊調動權集中於軍委,牢牢堅守“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從制度上杜絕個人或集團專權、軍閥化風險。

這套體制的底層邏輯,是以職能分割實現主動制衡,透過專業化分工提升聯合作戰效率與軍隊建設質量,制衡的目的不是削弱軍力,而是讓“建兵的更專業、用兵的更高效”,適配現代多軍種協同作戰的戰爭形態。

譚毅這邊,既不能單獨的使用古代以前的那種帝王專制的制度,也不適用於現代華國。

可以學習各大戰區為“用兵”主體,專注於聯合作戰指揮、戰備執勤、應急處置、方向安全防禦,擁有本戰區內所有軍種的作戰指揮權,卻不涉及部隊建設、人事晉升、經費分配等事務。

部隊的建設,人事晉升,還有經費等問題應該屬於譚毅的個人權力。

這是他對於麾下收攏軍心,以及獎賞的一個重要手段。

也可以學習華國設定雙長制。

當然,學習不是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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