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姬珩從製衣廠回來,路過東宮偏殿的時候,聽見裡面傳來咿咿呀呀的讀書聲。
她腳步一頓,推開半掩的門。
屋裡,起正盤腿坐在席上,面前攤著一片竹簡,手裡捏著筆,眉頭擰成一團。夫子站在她旁邊,彎著腰,指著竹簡上的一個字,一遍一遍地念。
起的嘴唇跟著動,但聲音含混,像含著石頭。
姬珩靠在門框上,沒有出聲。
夫子先看見了她,剛要行禮,姬珩抬手製止。
她走過去,在起對面坐下,看了一眼竹簡——上面寫了十幾個字,歪歪扭扭,但每個字都寫滿了整片竹簡,像是怕寫小了就看不清楚。
“識了幾個字了?”姬珩問。
起抬起頭,看見是姬珩,眼睛一亮,但很快又低下頭,聲音悶悶的:“回殿下……十二個。臣……臣笨,記不住。”
“寫給我看看。”
起拿起筆,在竹簡空白處一筆一劃地寫。她的手大,指節粗,握筆的姿勢像握刀,但下筆很輕,輕到墨跡都透不進去。她寫了“起”“韓”“王”“兵”“甲”“馬”“田”“米”“水”“火”“大”“小”——十二個字,每個字都端端正正,雖然結構鬆散,但能看出來花了心思。
姬珩點點頭:“不錯。比我想的快。”
起抬起頭,眼裡有光,但不敢笑。
“學了些什麼?”姬珩又問。
“學了《千字文》……不是,是夫子編的《識字歌》。”起說,“還學了算數,一加到十,臣會了。”
夫子在一旁補充:“起的記性不差,就是手生。她以前沒握過筆,手指僵硬,多練練就好了。”
姬珩沒有多說什麼。她站起來,拍了拍起的肩膀,力道不輕不重。“繼續練。明天我再來查。”
“是!”起的聲音響得屋頂都震了一下。
姬珩轉身走了。回到自己的辦公室,她沒有立刻批摺子,而是坐在案前,翻開一卷竹簡,慢慢地選。
她要選兩篇關於“知遇之恩”的文章。
不是隨便選。要符合這個時代,要能讓起聽得懂,要能讓起記住。
第一篇,她選了《鮑叔薦管仲》。鮑叔牙和管仲,一個知人,一個感恩。
管仲說:“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這句話,她讓人用最淺的白話在旁邊注了釋義。
第二篇,她選了《祁奚舉賢》。祁奚老了,告老還鄉的時候,晉侯問他誰可以接替他。
他推薦了自己的仇人解狐,又推薦了自己的兒子祁午。
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這不是知遇之恩,是知人善任。
她將兩篇文章抄在一張麻紙上,字寫得很工整,每個字旁邊都注了讀音和簡單的釋義。
抄完了,她叫來翠屏:“把這個送去給起那邊的夫子,讓他好好教。告訴他——不急,一字一句地講,講透了再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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