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文不喜歡我們這裡,但他能適應任何艱苦的環境,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不管在哪,他都能活下去。
這點我很難做到,如果我像他一樣孤立無援,我可能活不下去,雖然我也會一點常識,也能自己混個溫飽,比如去偷個玉米,拔根蘿蔔啥的,但我沒辦法長期過這樣的生活。
和他一比,我算是比較幸福的,因為我還有個愛我的老爸。
我爸確實沒什麼大本事,他不像葉童他爸那麼會賺錢,但他對我的愛,一點都不比別人少。
隨著時間一天天的過去,初中的我們,也己經一點點成長,懂的也更加的多。
我爸對我的管制越來越薄弱,有時候我晚上會偷偷出門,躡手躡腳的從後門翻出去,與梁啟文集合。
我們會一起去山上偷桃子和西瓜,但他對吃的非常有原則,我們只拿夠自己吃的份量,絕不多拿。
葉童晚上出不來,他一旦超過九點,就沒辦法出門了。
他家是三層的小洋樓,跟我家不一樣,我家是平房,他住在二樓,根本沒辦法溜出來。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天生的夜遊神,我喜歡黑漆漆的夜,它讓我感覺十分心安,寧靜,舒適。
除了摘水果,我和梁啟文偶爾還會去鎮上的工地撿鋼筋去賣,我記得有一次,我們撿了一整晚,天麻亮了去收破爛那裡賣。
我和他抬著都費勁的鋼筋,卻只賣了十塊錢。
很明顯那老闆看我們是小孩,所以故意少給錢,我討厭這種奸商,可這附近,就只有這一家收破爛的。
梁啟文不是第一次來這賣破爛,顯然早就知道老闆是什麼德行。
他從容的接過十塊錢,並分給了我一半。
估計之前他給送信人的兩塊錢,就是這麼來的。
我拿著手裡的五塊錢,覺得有些愧疚,因為大部分的鋼筋,都是梁啟文弄來的,他看起來很瘦弱,但是幹活的時候很賣力,像一些卡在水泥裡的鋼筋,我都會首接放棄,而他會拿著石頭砸出來。
五塊錢對我來說,不算少,但真的不多,畢竟我之前最高峰的時候,手裡有西百大洋。
我想把錢都給他,畢竟他比我更需要,可梁啟文的態度很堅決,他說一起幹活就得一起拿錢,就算我撿的少,但大半夜陪他出來賺錢,就足以分一半,我如果不要,他寧願把這十塊錢扔進水塘裡。
於是我用這五塊錢,請他在麵館吃了碗炒麵,一人加了根火腿腸,剛好花完。
這時,他又恢復成嬉皮笑臉的猥瑣樣,美滋滋的吸溜著麵條。
每一毛錢,他都會整理好,用一塊小布包起來,塞進褲子最裡面的口袋,這是他成年後出去的路費。
他很少花錢,除了跟蕭涵交筆友花了兩塊錢僱了個送信的,我沒見過他買過任何東西,哪怕是一瓶水,或者一塊橡皮。
作為學渣,我比他稍微強一點,至少我還有文具,還能在考試的時候,借給他一根筆。
我算了一下時間,等初中畢業,在待上半年,我們就能滿十八歲了。
原本這樣的日子,那是過一天算一天,可就在快期末考試的時候,葉童走了。
他被他爸接走了,說是要停學,初二的時候才回來。








